【附图】新学年,该交多少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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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07:47 兰州晨报 | ||||
省物价局公布六类学校收费标准 晨报讯(记者朱婕实习生李京梅)新学年开学在即,教育收费又成为市民关心的热点。8月23日,省物价局专门就我省各类中小学今秋开学后的教育收费政策进行了全面解读,并公布了2006年秋季开学城市小学、初中和农村小学、初中一费制公示表(公办),以及公办高中、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教育学校收费项目标准。 物价部门有关负责人特别提到,除规定的费用外,学校其它各项代收费,包括教辅材料费、学具费、校服费、保险费、体检防疫费等秋季开学一律取消,并取消各种服务性收费项目,如存车费、热饭费、饮水费等,相应的合理支出应纳入公用经费开支范围,不得向学生收取。同时,省物价局要求各级物价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教育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违反规定而乱收费的行为从严查处。社会各界及广大学生家长对教育收费政策可向省物价局咨询,对学校乱收费问题可向各级物价部门投诉举报,省物价局举报电话为12358 ,咨询电话为:8733291 、8825303 。 收费政策解读: 学前教育:社会办幼儿园自主确定收费标准 在学前教育方面,我省各级政府及厂矿企事业单位开办的幼儿园收费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幼儿园收费标准按相关文件及省物价局会同财政、教育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而社会办的幼儿园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开办者自主确定。[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