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嘘,小点声,审判员正在打瞌睡!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08:38 国际在线 |
作者:练洪洋 8月17日,湖南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在开庭审理一起案件。审理期间,坐在审判庭主席台上的一位审判员竟在审判过程中当庭打起了瞌睡,使原告、被告及旁听的群众颇感意外。(见8月23日人民网) 庄严的国徽下,肃穆的法庭中,堂堂的法椅上,身穿法衣的审判员居然打瞌睡,东歪西倒,丑态百出,不要说原告被告感到诧异,继而怀疑审判的公正,即使在外人看来,这也是一件不能容忍的事。 法律在打瞌睡,正义必然梦游。 人民法院代表国家司法,定纷止争、裁断是非,这决定了审判工作“与时俱进、与人相近、与心相连、与理相通、与法相合、与社会相融”,有不可替代的神圣、崇高意义,而这些任务就落在审判员身上,所以,审判员的素质应该相对高。业务上的素质暂且撇开一旁,单就在法庭上表现,就要求审判员必须精神饱满、全神贯注。 精神状态对一个审判员的重要性非同寻常——以饱满的精神状态端坐于审判台前,不仅有助于提高自身驾驭庭审的能力,还能用精神去感染当事人,使整个庭审过程规范、庄重、严肃;外在的精神状态是人内在能力的一种反映,审判员只有始终保持着良好的精神状态,精气神十足,才能反应灵敏,从而保障审判结果准确无误,符合法律精神。 而审判员在庭上打瞌睡,是对法律的亵渎,对职业道德的轻慢,对当事人权利的漠视,对公平、正义的挑衅。美国有法谚云:法官乃会说话的法律,法律乃沉默的法官。法律是不会开口的,所以需要法官代言,如果法官在法庭上打瞌睡,与法律一起沉默,这样的审判还有什么公平、正义可言? 审判员,累了,你就回家洗洗睡吧,法庭可不是自己的卧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