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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帮银行讨债背后的角色错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08:39 法制日报

  出了问题还是应该在制度上找原因,充分利用已有制度资源,有时候比另辟蹊径要稳妥得多

  法治观察

  本报特约评论员 刘莘

  据央视报道,黑龙江省政府近日已经开始着手帮助银行追讨1000多户企业,数千名公职人员的欠款,他们都将有可能被公开曝光。作为前奏,日前黑龙江省政府已经首批公开曝光了5家企业欠债不还的行为。黑龙江省银监局张副局长公开表示:“省政府利用行政手段,帮助银行清理拖欠贷款,要求拖欠银行贷款的企业和个人,抓紧还款,我认为在国内是一个创新。”是不是创新可能是见仁见智,每个人有不同看法,但由省政府出面替银行追讨债务,这在全国确属首次。

  看得出,黑龙江省政府这么做,的确是真心实意想解决问题,也是真心实意地想推动经济的发展,动机是无可非议的。本来遇到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英雄好汉,大家都应该喝彩的,可是偏偏有人较真,穷追不舍要问个究竟:这是不是不是政府该干的事?查一查当初是不是政府出面担保才借出去的?

  真是世事难料,如此义举也有人批评!但是细想想,黑龙江省政府的义举还真有值得商榷的地方。

  第一,银行与其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是一种平等的法律关系,法律是禁止私力救济的,如果一方违反义务,另一方要诉诸法院寻求法律救济。因为作为私法主体,是不能自己采取强制手段实现对方义务的,现实生活中,确实有人因为人家欠自己钱,就把欠钱的人扣起来直到人家还钱为止,但是以违法的方式实现自己的权利还是违法的,不会因为当事人有理就能得到法律原宥。既然如此,政府又何必动用私人无权采用的手段,帮助一方实现自己的债权呢?这既打破了平等法律关系的平衡性,使天平朝一方倾斜;又使本该诉诸法院的事归由政府包办,破坏了国家机构之间的职能分工。

  第二,政府与市场主体,是裁判员和运动员的关系,政府不能又当裁判员又去当运动员,这个道理已是公认;政府也不是营利单位,不能追逐自身的经济利益。因此,政府不能直接投身于经济活动,不能办企业、经商,不能为经济主体贷款提供担保,当然也不能直接插手经济纠纷。赖账固然可恶,但是政府不能越位兼为运动员。如果说当初是政府担的保,现在政府就要为此负责去追讨,那更是错上加错。总之,政企要分开,政府角色不能错位。

  第三,政府做过了头,可能助长银行的不正之风。我们现在看到的是有些企业和公职人员有钱不还,能拖就拖,好像问题都出在企业等债务人身上。但若追根溯源,银行自身也有问题,其中最突出的,一是银行贷款时风险意识差,造成呆账、坏账很多;二是信贷员和银行领导收回扣。就第一个问题而言,政府帮银行催讨债务,可能使得银行在放贷方面更加随意,因为有这样的政府靠山何惧之有?就第二个问题而论,由于信贷员和银行领导收取回扣,他们是不敢去讨要贷款的,而政府直接帮忙催讨债务,是解了他们的围。钱也收了,为难的事却由政府做了,岂不快哉!

  与省政府催债活动有关的另一个问题,是法院权威不足。据报道,黑龙江圣方科技股份公司累计向中国光大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贷款2.2亿元。从2002年以来,一直拒不还款,法院判决后仍不偿还……为什么“法院判决后仍不偿还”?真的是法院执行不了么?今年3月,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根据银行申请,查封了这家公司29万多平方米土地,7000多平方米房产,以及评估价值8000万元的一个炼油厂。可见,出了问题还是应该在制度上找原因,充分利用已有制度资源,有时候比另辟蹊径要稳妥得多。现在我们要依法治国,创新还是在法律制度框架内的好。

  作者为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教授博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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