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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境外商务投诉服务中心成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08:39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8月23日讯 记者陈晶晶 商务部中国企业境外商务投诉服务中心日前在京成立,暂设投诉接待部、投诉受理部和综合部,向服务请求人免费提供公共政策信息、法律咨询指导和受理投诉三类服务。

  中国企业境外商务投诉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降低中国企业境外商务活动的风险,为企业提供力所能及的政策信息服务;针对企业一般民商事法律纠纷的请求,提供咨询

服务;针对境外政府或组织不公平政策、措施或市场壁垒的投诉,提请政府有关部门通过多双边机制推动解决问题。

  据了解,商务部已于8月11日发布了《中国企业境外商务投诉服务暂行办法》,规定投诉服务中心在接到服务请求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对请求提供政策信息服务的,也应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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