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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请求全部得到支持,夏淑琴胜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09:20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报道】备受瞩目的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夏淑琴老人诉日本右翼作者东中野修、松村俊夫和日本展转社株式会社侵犯名誉权一案,在经历6年之久的艰苦斗争之后,终于取得了胜利。

  □通讯员曲可金陵晚报记者洪唯

  昨日上午,玄武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停止出版、收回并全部销毁两名右翼作者所写的书;两右翼作者及展转社株式会社在中国《人民日报》、《新华日报》、《南京日报》,日本《朝日新闻》、《读卖新闻》、《产经新闻》6家中日主要报刊媒体刊登对夏淑琴的致歉声明,所写声明须经玄武区法院审核方能发表;两右翼作者及展转社株式会社分别一次性赔偿名誉损失80万元人民币,并承担诉讼费50元及翻译费8000元。法院同时判决,两日本右翼作者及展转社株式会社互相承担连带责任。

  这是继李秀英赴日诉日本右翼作者案取得胜诉后取得的又一场胜利,也是首例在我国法院状告日本右翼作者的法律援助第一案。昨日中午12时30分,在玄武区法院作出判决后,中国人权基金会和全国律师协会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南京市律师协会和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协办),宣布了这个消息。

  铁证如山

  夏淑琴老人是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幸存者,1937年12月13日,她全家9口人被日军残暴地杀害了7口,她自己也被日军刺了3刀。这一史实早已得到了包括远东军事法庭南京审判的起诉书和判决书等各种权威资料的确认。为揭露侵华日军制造惨绝人寰的南京大屠杀的滔天罪行,夏淑琴多次参加各种社会活动,特别是1994年8月和2002年12月两次到日本多个城市,以自己的亲身经历证明侵华日军的滔天罪行,影响巨大。

  然而,夏淑琴老人这种维护史实,揭露侵略者残暴行径的正义之举却遭到了日本右翼势力的记恨,并采取各种方式对她进行污蔑和诋毁。其中日本亚细亚大学教授东中野修(笔名东中野修道)和退休工程师松村俊夫是最具代表性的人物。他们分别撰写了《南京大屠杀的检证》和《对南京大屠杀的大疑问》两书,通过日本展转社株式会社出版发行,公开宣称夏淑琴是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的“假证人”、“故意编造事实,欺世盗名”等,企图诱使人们对夏淑琴的诚实品德产生怀疑,继而否定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的存在。

  依法维权

  东中野修和松村俊夫的卑劣行径令夏淑琴老人十分气愤,也引起了正义各方极大的义愤。2000年11月27日,夏淑琴来到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并获得法律援助,通过代理律师将东中野修、松村俊夫和日本展转社株式会社告上法庭,维护自己的名誉权和人格尊严。2004年9月15日和11月23日、25日,玄武区人民法院开庭先后进行证据交换和案件审理,三被告均未出庭应诉。

  尽管如此,在诉讼期间,日本右翼作者也未停止对夏淑琴老人的侵害。2005年11月,东中野修和展转社株式会社在日本东京法院起诉夏淑琴老人,要求日本法院确认“债务不存在”,并要求夏淑琴承担诉讼费用。对此,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和南京市律师协会按照夏淑琴老人的要求,继续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并组成了由律师协会负责人、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负责人、中国律师杂志记者、夏淑琴南京案代理律师等8人组成的“应诉团”赴日本应诉。今年6月30日开庭时,原告均未出庭,其代理律师当庭申请撤诉,我方随即提出反诉,得到法院的支持,并将定于9月22日再次开庭。

  全国声援

  夏淑琴涉日诉讼案得到了全国人民的支持和声援。作为夏淑琴老人的代理律师、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主任谈臻表示,夏淑琴起诉日本右翼作者侵权案,开创了在国内民间对日诉讼的先例,对推动今后相关的对日民事诉讼起到积极的作用。

  ●案外声音●

  夏淑琴:我为和平而告

  在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夏淑琴老人再次回忆起当年的惨景:“我一家人9口死了7口,我也差点死了,我和死人睡在一起。现在那两个日本右翼教授居然说我是冒充的,我非常气愤!但我并非为了仇恨而告!”

  夏淑琴老人话锋一转,真诚恳切地说:“我是为了和平而告,不要战争,不要死那么多人,不要听那些惨叫,不要看国破家亡。我就是要通过诉讼告诉大家,历史就是历史,它不会随时间的推移而改变。谢谢,我就想讲这么多。”

  夏淑琴老人的发言博得了一片掌声。

  日本进步律师团声明

  就玄武区法院昨日作出的判决,为夏淑琴名誉损害案提供过法律支持的十多名日本进步律师联合发表了一份声明。声明中指出,两右翼作者及展转社株式会社毫无疑问侵犯了夏淑琴老人的名誉权。尽管被告没有出庭,妨碍了法庭审理,但大量事实均证明了夏淑琴老人的幸存者身份是真实的,日本律师团高度评价中国法院的判决。

  日本律师团同时表示,只有通过诉讼让日本民众明白夏淑琴的幸存者身份,才能有助于澄清历史,真正促进中日友好。迄今为止,日本律师团已取得了李秀英名誉损害裁判、“百人斩”裁判的胜利(两案均在日本诉讼),律师团确信,“夏淑琴名誉损害”东京案也将获得胜诉。

  呼吁:保护幸存者 400

  在新闻发布会上,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馆长朱成山告诉记者,我国对于“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幸存者”有着严格的定义。即在1937年12月至1938年1月在侵华日军屠城时,在南京城内幸存下来的市民,因此日本右翼分子称我国存在大量假冒“幸存者”的言论纯属无稽之谈。朱馆长还表示,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幸存者目前有400余名,年龄最小的已有69岁,年龄最大的则已超过90岁,我国政府对幸存者均发放救济金。同时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通过社会募捐,筹集了300万元人民币,在医疗和养老两方面让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幸存者生活无忧。

  律师:执行仍有障碍

  判决已经生成,由于本案涉及中日两国司法制度,如何执行就成了舆论最为关心的问题。

  对此,谈臻律师表示,由于中日两国尚未签署司法互助协议,因此该判决的执行目前在客观上还存在技术障碍。

  谈臻律师还透露,在本案的合作中,南京律师界与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曾就日本右翼分子企图歪曲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历史的诉讼方式进行了探讨。结果是:在针对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历史事实,而不是针对某一幸存者侵权的情况下,由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作为法人起诉将成为一种新的诉讼方式。

  对策:研究执行难题

  面对胜诉之后的执行难题,中方律师已经在研究这个问题,至少可从3个方面对被告进行威慑。

  谈臻律师指出,首先,将此次判决书的内容在日本媒体上刊发,这将对3名被告产生极大的影响。其次,向我国法院申请“此案处于执行状态”,可限制三被告进入我国大陆、港澳地区,一旦其进入,可以其“有未了债务”为由将其扣留。

  此外,一旦中日签订“司法协助协议”,我们将立即启动执行程序。

  (编辑雨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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