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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3年内村村建卫生服务中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09:33 南方日报

  切实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

  珠海3年内村村建卫生服务中心

  实行村级卫生、人口计生、残疾人康复“三位一体”,模式全国先行

  本报讯(记者/刘可英)今后的3年中,珠海市将投入5000万元在全市范围内建设村级卫生(含食品药品安全)、人口计生、残疾人康复“三位一体”的农村卫生服务中心,以切实解决当地农村医疗卫生基础条件差、技术力量薄弱、服务资源匮乏、服务能力弱等问题。这种“三位一体”的农村卫生服务模式全国先行。昨日,珠海市全面启动试点村建设工作,今年下半年全市将完成30个村的农村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2007年完成60%以上,到2008年全部完成。

  “中心”统一标准投入30万

  以现有村卫生站为基础建立村级卫生、人口计生、残疾人康复“三位一体”的新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是珠海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大举措,这将逐步缩小城乡卫生差距,切实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从而提高农民健康水平。

  据了解,3年中,全市121个行政村基本上每村将建一个农村卫生服务中心,卫生服务条件较差的部分社区居委会也将按此标准建设卫生服务中心。每个农村卫生服务中心将按30万元标准(含基建、装修、必要设备配置等),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标识、统一标准、统一建设。新的卫生服务中心将对现有村卫生站、计划生育办公室进行整合,以卫生站为基础进行改建或扩建。

  据悉,农村卫生服务中心的基础建设、设备配置,由市财政一次性投入约5000万元完成,建设用地则由村委会提供,镇负责“三通一平”及报建。

  鼓励医疗机构参与建设

  新的农村卫生服务中心实行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管理,卫生、人口计生、残联、食品药品监管等行业部门业务指导的“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中心”设主任一名,由村委会主要领导兼任,负责“中心”的管理;配备3—4名工作人员,其中包括有资格的医生(兼食品药品安全员)1名、护士1名,康复协调员1名(由残疾人担任);“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站”按人口比例配备计划生育专职指导员。

  “中心”实行镇村一体化管理,鼓励有实力的医疗机构及社会资金参与“中心”建设,支持城市医疗机构和人员到农村办医或向下延伸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各类医疗机构,按机构性质给予税收减免等鼓励政策。

  医务人员可获岗位补贴

  根据相关方案,农村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聘用,按“区、镇招考录用,村委会管理”的原则进行,现有卫生站在岗医务人员符合资格条件者优先聘用;尚未达到资格的,一年内经培训达到资格条件后可留聘,经培训仍未达到任职要求的,由区、镇向社会公开招聘。

  市、区、镇级医疗卫生机构也将建立医务人员卫生下乡服务制度和定点帮扶机制,以提高农村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的医疗卫生技术和服务水平。

  为确保人员素质,农村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还将按学历(职称)获得相应的岗位补贴。而康复协调员每月则给予岗位补贴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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