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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右翼分子被我法院判赔16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09:33 南方日报

  南京大屠杀幸存者用法律确认和维护史实

  日右翼分子被我法院判赔160万

  新华社电对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夏淑琴在南京诉日本右翼侵犯名誉权案,南京市玄武区法院昨日作出判决,原告夏淑琴胜诉,经法院一再传唤,被告未到庭,被告赔偿

160万元人民币。这是中国法院首次为中日历史事件作出判决。

  1998年,日本亚细亚大学教授东中野修道和日本自由史观会成员的松村俊夫,分别通过日本展转社出版了《南京大屠杀的彻底检证》和《南京大屠杀的大疑问》两本书。在书中,夏淑琴等人被描述成了“假证人”,作者更指夏淑琴是“故意编造事实,欺世盗名”,“其证词是某个人在某个时间里想象出来的”,他们“只是被政府特意培育成那样”。

  2000年,为了捍卫自己的名誉权和中国人的尊严,时年71岁的夏淑琴在南京以侵害名誉权为由,起诉日本人松村俊夫、东中野修道及日本展转社,分别要求松村俊夫、东中野修道立即停止对她的侵害行为,在中日两国各主要报纸上赔礼道歉,并分别赔偿人民币80万元。

  最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3被告立即停止出版《南京大屠杀的大疑问》和《南京大屠杀的彻底检证》,并将已出版的书籍收回和销毁。分别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的《人民日报》,日本国内的《读卖新闻》等主要报纸的显著位置刊登向原告夏淑琴赔礼道歉的声明,并一次性赔偿原告夏淑琴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人民币160万元。

  据了解,夏淑琴在南京起诉日本右翼是南京大屠杀受害者首次在中国法院对日本右翼提起的此类诉讼。夏淑琴案在国内审理为中国人就二战期间的维权开辟了新的领域。

  点评

  受害者维权开辟新路径

  对于夏淑琴国内状告日本右翼案的胜诉,南京大屠杀历史研究专家、法律专家、社会人士表示,该案的胜诉意义重大。

  朱成山表示,这是我国首次对日本右翼分子在国内的诉讼,以往不管是南京大屠杀受害者还是中国劳工受害者在日本的诉讼中,大多以失败而告终。按照国际司法惯例,涉及二战期间的民事诉讼可以在本国进行。此次在中国国内的诉讼,打开了二战中国受害者对日诉讼的新局面,为中国受害者维权寻求到了新的路径。

  夏淑琴的代理律师谈臻、南京市玄武区法院有关法律人士表示,以往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及其他受害者对日索赔、认定南京大屠杀历史事实,更多的是通过民间在日诉讼,或者是政府在外交场合表明态度和观点,该案将是第一次通过中国的司法程序,对一个中日历史事件作出判决,它最大的意义在于,我们开始更加理性地,用法律的途径对待历史问题。

  南京市玄武区法院有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中国与日本没有签订司法协助协议,判决的执行将面临一定的技术难度,中国法院执行人员如果到日本执行,将面临两国法律上的问题。“但一旦两位被告进入中国法律管辖的范围内,我们就将以‘没有履行有效裁决的债务’对其采取手段。”

  据了解,今年9月22日,夏淑琴还将奔赴日本再与日本右翼人士松村俊夫、东中野修道打官司。正如老人一再重申的:“活到老,将官司打到老,一直告到他们(日本右翼)低头认错为止。”

  对策

  至少从三方面威慑被告

  夏淑琴的代理律师谈臻指出,此案胜诉无疑值得高兴,但是存在执行障碍,中国法院执行人员如果到日本执行,将面临两国法律上的问题。

  不过,中方律师已经在研究这个问题,至少可从三个方面对被告进行威慑:首先,将此次判决书的内容在日本媒体上刊发,这将对3名被告产生极大的影响。其次,向我国法院申请“此案处于执行状态”,可限制三被告进入我国大陆、港澳地区,一旦其进入,可以其“有未了债务”为由将其扣留。此外,一旦中日签订“司法协助协议”,我们将立即启动执行程序。

  本栏图文据新华社

  图:

  夏淑琴在新闻发布会上激动万分。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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