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清洁工月薪只有5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09:39 南方日报

  有市民向本报举报罗湖区聚龙大厦——

  清洁工月薪只有500元!

  远低于特区内最低标准劳动部门称员工可要求公司限期补足

  报料新闻

  深圳热线

  0755-83266969

  本报讯(记者/唐毅)小区内8名清洁工每月工资为500元,远低于深圳特区内最低工资标准的810元。日前市民报料称,罗湖区文锦路聚龙大厦的清洁工人每天工作10小时,全年无休,但每月工资只有500元。对此记者采访了当事各方,清洁公司明确表示公司“因利润太少不能将工资提到那么高”,而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则认为清洁工工资与己无关。

  【清洁工】

  每天工作10小时,全年无休

  记者来到罗湖区文锦路聚龙大厦,见到了负责该小区卫生清洁工作的8名清洁员工。据介绍,他们的工资一直是每月500元,自从听说特区内工资最低标准810元后,要求清洁公司改善待遇,但遭到拒绝。清洁公司负责人称“你们要加工资就走人吧”。据悉,他们与清洁公司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据负责大厦清洁工作的小组长代先生介绍,他从四川来该大厦工作已经两年半时间,每月均没有休息,过年也无法回家,除了过年老板补助每人50元,从没有加班费。目前有8个人负责该大厦的全部清洁工作。每月没有休息,每天工作时间长达10个小时,从凌晨3:30到早上7:30,上午从8:30到11:00,下午从1:30到5:00。

  生活就靠拣拾小区的废品

  随即,记者来到他们位于大厦地下室的住处。据清洁人员介绍,住处是公司免费提供的。记者现场看到,位于地下室的这个房间,既没有光线也不通风,大白天也需要开灯才能看到室内场景:并不宽敞的小房里住着6个人,显得非常拥挤,卫生、安全条件均令人忧虑。一位女清洁工告诉记者,他们每人每月需要支付水电费四五十元,最不方便的是男女混住,大家休息、睡觉就只是隔着蚊帐。

  据清洁工介绍,每月500元的工资,他们也已经3个半月没有拿到了。当记者问及他们的生活来源时,代先生坦然地说,他们主要靠拣拾小区内的各类废品卖钱。清洁工人均希望尽快拿到工资,要求公司按照相关法规向他们支付每月810元的工资。

  【物业公司】

  不直接支付清洁工工资

  记者在聚龙大厦物业管理处了解到,该大厦的清洁工作由该物业公司外包给了另外的清洁公司,因此对于清洁工的工资,物业公司并不直接负责。

  大厦管理处经理董小姐告诉记者,管理处的责任在于监管和检查清洁工人的服务质量和业主反馈情况。对于员工增加工资的要求,管理处也曾与物业公司协商过;但在与清洁公司五六年合作中,每月支付的清洁费用大概为1万多元,这笔费用一直是交给清洁公司而非清洁工本人的。

  【清洁公司】

  利润太低,暂不可能达到

  据清洁工介绍,承包大厦清洁的公司注册地点在福田区,公司的负责人姓詹。记者从物业管理处也得到该公司基本信息的验证。

  该公司负责人詹先生在电话中告诉记者,清洁员工的工资并不相同,有些员工工资的确低于关内最低工资水平,可有的员工最多也有1000多元;由于清洁公司和物业管理处很早就签订了合同,现在公司的利润并不多。面对员工提出增加工资的要求,公司已经在原有的500元工资上增加了100元。他表示,此前与物业公司就此问题商量过,但双方并未达成协议,对方不同意增加支付的费用。因此,他明确表示“目前暂不可能达到”。对于未签劳动合同的问题,他认为“清洁工都是临时性的”,“签合同也没用”。

  【劳动部门】

  员工可到区劳动局投诉

  记者就此事致电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该局劳动保障热线工作人员表示,清洁工与清洁公司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如果清洁工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的劳动,清洁公司支付的工资标准是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员工可以要求公司限期补足低于标准的部分。

  该工作人员同时表示,两单位产生经济纠纷或其他问题,并不能影响员工工资的足额发放,不可以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清洁公司如不答应,清洁员工可到区劳动局进行投诉。同时,员工可要求公司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可向劳动部门投诉。

  (报料人:龙先生奖金:50元)

  图:

  6名清洁工人男女混住在地下室的一个小房间里,拥挤又不便。朱丹阳丁玎摄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