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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田玉飞狱中学《刑法》警示什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09:54 南方网
  红网 王馥铭

  2006年7月5日,四川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场宣判,以受贿罪与巨额财产来历不明罪判处乐山市犍为县原县委书记田玉飞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而田玉飞高达3189万元的涉案金额,也刷新了四川职务犯罪的最高纪录,成为名副其实的“四川第一贪”。近日记者在采访时管教干部特别提到,田玉飞刚进来就买了《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天天捧着看(8月21日《法制周刊》)。

  田玉飞的行为是怪诞的,是对自身的极大嘲讽,是当今官场最最的黑色幽默──担任县委书记时该看的不看,判了死刑了却捧着《刑法》孜孜不倦的研读。报道说:“看来,他在这里的法律意识的确大有提高,但这对田玉飞来说,似乎太晚了……”笔者认为,对田玉飞来说,不存在“似乎”,就是百分百的“太晚了”──一个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死刑犯他还能为国家贡献什么?

  田玉飞在狱中学《刑法》对他自己是毫无意义的,但对目前在位的有些领导干部是起到很大警示作用的。

  警示之一:即使是日理万机,也不能放松对法律的学习,并严格按照法律行使权力。笔者曾经在一篇文章中说过,一个领导干部,特别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不懂法是装出来的,是演戏给群众看的,然而从田玉飞在位时的所作所为与狱中的表现来看,他的确对法律的知识了解不多。原因可能是忙于事务,工作千头万绪,把学法律的时间给挤掉了,抑或根本就没想到去学法律。“四五”普法教育的一个重要对象就是各级领导干部,看来田玉飞在“四五”普法期间就没学到什么。所以,各级领导干部要从田玉飞在狱中苦读《刑法》中领悟出法律对自已政治生命的重要性。学法用法是保障政治生命常青的一个重要武器,没有了严格的用法守法的保障,政治生命就将枯竭。

  警示之二:田玉飞狱中学《刑法》对正在走在犯罪边缘的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从近几年落马的贪官的忏悔书看出,他们很大一部分是抱侥幸心理,总认为自己做的那见不得人的事是万无一失,密不透风──你知,我知,天知,地知。如果目前尚处于这个认识阶段的领导干部对照一下田玉飞目前在狱中的行为,我想应该有所触动:法律是无情的,谁触犯了法律,谁就受到法律的惩罚,这是颠扑不破的真理。因此,对于那些正处于政治生命十字路口的领导干部要赶紧悬崖勒马,该自首的自首。因为目前你们的头正朝着一个套子里钻,等到你钻到脖子处时,法律之绳就无情地把你提了起来,当你双脚离地时,呼爹喊娘也无济于事。不行?那就等着瞧吧!(编辑:张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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