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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原则不再建大医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09:56 南方新闻网

  各区原则不再建大医院

  深圳将集中资源发展社区健康服务,后年实现每个社区配一社康中心

  本报讯(记者宋元晖)到2008年深圳将实现每个社区都建成一个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昨日记者从最新一期政府公报获悉,深圳已出台《关于发展社区健康服务的实施意见》(以下

简称《意见》),集中资源发展社区健康服务,今后各区原则上不再新建大型医院。

  据了解,深圳市把积极推进社区健康服务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意见》明确提出,今后各区政府原则上不再新建大型医院,要集中资源发展社区健康服务。

  政府对社康中心的投入力度明显加大。根据《意见》每建成一个社康机构,市、区两级财政分别一次性补助30万元建设经费,维持经费按每年每个服务对象20元的标准安排财政补助,并根据发展的实际需要逐步提高补助标准。仅这两项投入就比以往投入增加1倍。

  此次政府还首次解决了社康中心的编制问题,吸引优秀医疗人才。按照全额事业单位编制,每万名居民配备2名全科医师(1名副高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1名公共卫生执业医师和3名护士。

  《意见》还首次明确提出,发挥社会力量创办社区健康服务机构的作用,民营资本办社区健康服务机构的准入条件与公立医院办社区健康服务机构的准入条件一致。

  针对社康中心建设中遇到的用房难的问题,《意见》明确要求,社区健康服务机构业务用房在城市新建和改建居民区时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与移交、同步投入使用,建设单位应在公共服务设施中建设社区健康服务机构用房而未按规划要求预留建设的,相关部门不予办理验收、登记等手续。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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