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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这样限速度科学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10:03 四川在线

  作为一名成都公民和驾驶员,我对成都道路限速的一些具体做法充满质疑,也想写封公开信就教于成都交管局局长和各位读者。

  什么是限速?制定限速高低的依据什么?首先申明,我不反对在道路上设置合理的限速,车速过快是肇事的重要原因,这点不用您来教诲。人们通常所说的限速,实际上是指法律规定的“最高限速”。限速应该是在这条(或者这段)道路处于常态情况下可以达到的

最高速度,而这个速度又应当是现场反复测量车流、车速得出的数据。还要强调的是:限速,不是每个人驾车都必须达到的速度。假如在光华大道设置限速300公里,你能不能开到300公里速度?同样,在交通大干道上如果限速100公里/小时,不是你非要跑到100公里,而是在这条(或者这段)道路处于常态情况下你不被处罚的“极限速度”。

  那么现实情况是:蜀龙路新都段绝大多数车辆都“超速”,这是“常态情况”下的“极限速度”吗?三环路主车道本来就是为机动车设置的城市快速通道,一、二、三道常态速度为什么只允许第一道能达到100公里?三环路主车道拥挤,辅道空空如也不是事实吗?实际上,速度不足100公里的车根本就不允许进入三环路主车道,这才是正理!成都很多道路都是双向四车道以上,可是很多道路限速60、40公里,甚至20公里,那么您是否知道现在自动档小车松开刹车的速度就是20公里?四川丘陵和山区的道路不是要限速为10公里或者5公里?!

  当前道路限速过低的根源在于:片面强调交通安全性,忽视交通的通畅性和经济性。具体在一条道路上限速多少,不是按照“常态情况”来测量和确定,而是按照个别“专家”想当然的理论数据和“假定突发情况”来设定。实际上,即使再低的速度,在“假定突发情况”下都能酿成事故,您没见过行人和行人相撞的事情?就算按照你们目前认为“科学”的限速,在“假定突发情况”下就不出事?!如果按照“假定突发事件”推论,飞机起飞助跑速度也应该“限速”,万一跑道上窜出一个行人,不是会发生机毁人亡的惨祸?!

  你们现行的“科学”限速并不科学,当公众质疑三环路的一、二道变道的车速必须80公里匀速运动,驾驶中根本无法如此精确做到时,你们马上解释说,已经设置了“上下5公里”的浮动范围。既然可以浮动,那么就应该修改法定标识,而不是任由你们信口雌黄!既然已经按照法律规定明确标识的限速都可以“上下5公里”浮动,那么,汽车速度表国家标准允许的误差(-5%--+20%)你又该不该浮动?当初高速公路你们设置100公里,甚至80、60公里的速度,你们也是向公众信誓旦旦如何如何科学,但是为什么最近又要把“科学”的限速修改为120公里限速了?那么以前超过“限速”的罚款是不是乱罚款?该不该退?!

  当前,蜀龙路、光华大道、三环路等已经安装“电子眼”的路段,成千上万人因为“超速”违法,被处以罚款。很多人认为是你们交警在敛财,不是没有根据的。近日我又到这几条路“小心翼翼”地走了几趟,发现一个怪现象:主干道上的车像蜗牛在爬行,车辆成串等绿灯,而支道上往往空无一人一车;主道上到处是电子眼、红绿灯,支道上居然任何标志和限制都没有!为什么修主道?就是为了快速通行,起到交通大动脉的作用。对于主道要经过的一些支道较多的复杂路段,应当设立支道的警示牌、减速带和电子眼抓拍等手段,确保主道畅通。这应该是一个基本常识!但是你们交警部门不是在支道管理上下功夫,而是一味地在主道上“限速”,这是不是本末倒置?!

  有鉴于城市道路纷纷限速60-100公里、高速公路限速120公里的现实,笔者认为交警局长先生应当向党中央、国务院郑重提出建议:为了从源头上治理“超速”行为,中国政府禁止进口和生产时速超过120公里的汽车!――警车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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