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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故宫两个商店国人禁入,谁被羞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10:30 四川新闻网

  网友:卢荻秋

  “中国人竟然进不了故宫的两家商店!”日前,一名北京游客在陪朋友逛故宫时,被故宫内两家商店的服务人员以“只接待外宾”为由拒之门外。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各商家都在千方百计搞促销,商店笑迎八方顾客还来不及,何至于把部分顾客拒之门外?原来,这两家商店的经营者认为中国人对店里的物品知根知底,一般都不会买,有时候还

会把商品的真实价格告诉外国人,“破坏购买气氛”。

  由此,可以判定“中国人不得入内”并非对同胞的人格歧视,而是商家畏惧中国消费者的“精明”、“知情”,为了更好地对外国消费者实施价格欺诈和质量欺诈而进行的“清场”行为,在商家眼里,中国游客无疑是“破坏购买气氛”的“闲杂人等”。

  其实,欺诈国人同胞,和欺诈外国游客,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倒是一个由来已久的问题值得关注:旅游景点的商品欺诈行为究竟要横行到何时?

  笔者印象中,大约从市场经济一开始,旅游景点就衍生出消费欺诈行为。那些附设在旅游景点的“精品商店”、“旅游商店”、“特色商店”,几乎清一色地玩起了以次充好、价格虚高的骗人把戏,商品的价格欺诈、质量欺诈无所不在,让游人谈之色变,防不胜防。在商家和导游的共谋下,在导购、托儿的鼓动下,在“到此一游、不枉此行”的心理暗示下,游客往往花了高价购回劣次商品,不但不能“锦上添花”,反而成为添堵的心病。

  按说,旅游景点商品经营活动,没有什么特殊之处,都属于工商、物价等部门的管理范畴,都应该做到价格合理、质价相符,不得哄抬价格、暴利经营,不得缺斤短两,损害游客利益。但为什么这么多年来,各地旅游景点欺诈游客现象极其普遍,却一直得不到有效解决,以至于人们已经习以为常、见怪不怪了呢?我想,这与旅游景点商品经营具有某种程度上的垄断性有关,更与有关部门监管不力、查处不力分不开,是典型的管理部门不作为惹的祸。

  其直接结果就是,旅游景点商品经营的诚信在国人心目中荡然无存。广大游客在长期被欺诈中,熟悉了旅游景点商品经营的行情,被激发出敬而远之的自我保护“抗体”。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对旅游景点商品经营活动的健康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因此,商家祭出“中国人不得入内”的法宝,把欺诈对象锁定在外国游客的身上,既是延续欺诈游客的不良行为,也是一种无奈的“收缩战场”。只是,这样的“诈略”调整,侵犯了国外游客的消费知情权,无疑是将消费欺诈的恶名在国际范围内广为传播,最终免不了丢失国外游客消费市场,受到市场经济规律的惩罚。

  中国游客被骗怕了,外国游客总有一天会被吓跑了,那么,旅游景点的商品经营活动还能持续多久?这种以欺诈为特征的商品经营,最终导致的是丧失公信下的市场自我萎缩。我们的商家们为什么自甘堕落?有关管理部门为什么熟视无睹,听之任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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