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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拿求饶信踹施明德等于羞辱彭明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11:06 中国台湾网

  台湾《中国时报》今日发表小社论说,一九六四年九月二十日,台大政治系主任彭明敏,因从事“台独”活动被捕。彭入狱后,彭母与律师、亲友商议,认为最蠢的干法,就是让彭明敏成为殉道英雄。当务之急,是先把彭弄出监狱再说。

  于是,彭明敏的母亲,写了一封信,送交蒋介石。一九六五年十一月三日傍晚,台湾“警总”交给彭明敏两份公文。第一封公文是判决书,八年徒刑定谳;第二封公文,则是

“特赦令”,老蒋放彭明敏回家。当天晚上,彭回到家里,和家人彻夜长谈,彭母告诉他,为了争取释放,写了带有羞辱色彩的“悔改声明”。

  小社论说,彭明敏出狱后,继续和国民党对着干,被软禁,被跟监,后来偷渡远扬,在美国继续当大“台独”。台湾“解严”后,彭衣锦还乡,还代表民进党,在一九九六年,选过“总统”。现在,彭明敏是“独”派大老,在绿色阵营,地位崇隆。

  文章指出,彭几十年前,就在回忆录《自由的滋味》当中,明白交代当年写信求饶之事。那时候,他是第一届“十大杰出青年”,是台大政治系主任,入狱后,为求脱困生存,都写过这样的信。

  文章认为,相较之下,同样时空背景里,二十来岁,藉藉无名的小军官政治犯施明德,为了脱困求生存,写封悔改声明求饶信,更是当时司空见惯的事情。

  施和彭一样,出狱之后,继续和国民党对着干,几十年后,却因为倒扁,被民进党“立委”揪辫子算求饶信旧帐。这些“立委”晓不晓得,如果拿求饶信踹施明德,等于也打了超级“台独”大老彭明敏一个耳光?

  (责任编辑:方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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