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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恶搞”自由的后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11:14 大河网-大河报

  风靡网络世界的“恶搞”之风,由于开始蔓延到了“红色经典”和优秀传统文化,终于在最近遭遇了一次强烈反弹:近日,光明日报社邀集新闻、影视、网络以及高校的部分知名人士,召开了一次“防止网上恶搞成风专家座谈会”。与会者一致呼吁要“刹住日益泛滥的‘恶搞’之风”。

  应该说,“恶搞”所以能够出现并且流行,既是技术进步的结果,也是社会环境日

渐宽松和自由的结果。但许多参与“恶搞”的人往往忽略了很重要的一点,即自由实际上意味着要有一种更强的自我约束能力,意味着一种责任担当。如果把自由理解成自己可以为所欲为而又不必承担任何责任,则很有可能对社会和他人构成伤害,引起他们的不满,当这种不满积累到了一定程度后,就会导致强烈反弹,结果就很可能出现对自由限制。

  比如网友“胡倒戈”制作的短片《闪闪的红星之潘冬子参赛记》,在我看来,就是一部滥用“恶搞”自由的作品。在这部短片中,小英雄潘冬子整日大做明星梦;他的红军父亲变成了“地产大鳄”;烈士母亲一心想参加“非常6+1”……也许作者觉得这样“恶搞”非常好玩,但却没有意识到,这实际上已伤害了新中国立国的核心价值。

  我一向认为,“恶搞”是一种自由,也是一种权利。但如何审慎地行使这种自由和权利,不伤害那些维系社会团结的优秀传统和核心价值,却是一个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如果“恶搞”继续沿着“雷锋的二十条死因”、“林黛玉穿着三点式”的方向发展,那么总有一天会突破社会容忍的底线而被要求对这种自由进行限制。□郭松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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