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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屠杀幸存者首次在中国胜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11:22 信息时报

  

南京大屠杀幸存者首次在中国胜诉
77岁的夏淑琴对法院判决表示满意,她说:“法院作出了公正判决。”南京消息 中国南京市玄武区法院23日一审判决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夏淑琴起诉日本作者东中野修道和松村俊夫侵犯名誉权案胜诉。这是中国的法院首次受理和判决涉及南京大屠杀事件的涉外民事案件。

  幸存者被诬“假证人”

  1998年,日本亚细亚大学教授东中野修道和日本自由史观会成员松村俊夫分别通过日本展转社出版两本书籍——《南京大屠杀的彻底检证》和《南京大屠杀的大疑问》。在书中,夏淑琴等南京大屠杀幸存者被描述成“假证人”“只是被政府特意培育成那样”,作者更指夏淑琴“故意编造事实,欺世盗名”“其证词是某个人在某个时间里想像出来的”。

  2000年,夏淑琴向南京市玄武区法院起诉日本作者松村俊夫、东中野修道以及展转社株式会社侵害名誉权,要求他们立即停止对她的侵害行为,在中日两国各主要报纸上道歉,并赔偿人民币160万元。

  1937年12月13日,侵华日军闯入夏淑琴家,将她家7口杀害,8岁的夏淑琴和4岁的妹妹夏淑云幸免于难。美国牧师约翰·马吉冒险拍摄的纪录影片《南京暴行纪实》,真实记录了南京城南门东新路口5号两户平民共11口惨遭杀害的情景,其中幸存的那个女孩就是夏淑琴。

  两日本被告未出庭

  玄武区法院的判决说,被告东中野修道和松村俊夫以及出版其作品的日本展转社应立即停止出版侵害原告夏淑琴名誉权的图书,并将已出版的书籍收回和销毁;在中日两国主要媒体的显著位置刊登道歉声明,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160万元人民币。被告东中野修道和松村俊夫以及日本展转社均未出庭。

  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晓陵说,这例案件意义重大,夏淑琴一案在国内审理为中国人就二战期间的维权开辟了新的渠道。

  三大对策解决执行难

  然而,由于中日两国尚未签订“司法协助协议”,此案的执行存在一定的技术障碍。夏淑琴的代理律师谈臻表示,将从三个方面保障判决的实质意义:首先将此次判决书的内容在日本媒体上刊发,这将对三名被告产生极大的影响。其次,向中国法院申请“此案处于执行状态”,限制三被告进入中国大陆和港澳地区,一旦其进入,可以其“有未了债务”为由将其扣留。此外,一旦中日签订“司法协助协议”,中方可立即启动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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