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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的哥”的胡须招谁惹谁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12:00 光明网
高福生

  在河南省郑州市开出租的王师傅“最近比较烦”:自己好不容易蓄起来的络腮胡将被迫刮掉,这一切源于该市出租车主管部门即将启动的“行业形象工程建设”。新修订的《郑州市出租汽车运营服务标准》对“的哥”、“的姐”的仪容举止做了明确而详细的规定——男驾驶员不得蓄长发、留胡须,不得穿背心和拖鞋,不得袒胸露背或穿短裤;女驾驶员不得穿吊带或短裙、高跟鞋驾驶出租车……(8月17日《人民日报》第10版)

  不可否认,在窗口行业工作的“的哥”“的姐”,理应讲究仪表美,对此出台一些规范也无可厚非。但对“的哥”的胡子“耿耿于怀”,不惜“小题大作”,当作扣分的理由,未免有点矫枉过正。多年来,公众普遍以平和、宽容的心态来看待留胡子者,也从没听说过消费者因对“的哥”的胡子厌恶、排挤愤而投诉的报道。只要开车文明、待客礼貌,留胡子的“的哥”一样受人欢迎。

  事实上,类似的的新闻早就不是独例了。前不久,浙江省交通厅发布的《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试行)》明确规定,为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行为,男同志不能留胡须,女同志不能穿得过于暴露,上班不能穿拖鞋……让人人意外的是,当报道该规范的新闻在网上发布时,竟成了网友嘲笑和揶揄的对象。不少人认这些过于笼统的“规则”是正确的废话,所谓的“胡须影响形象”也是一个伪命题。更有人质疑:男人留胡须招谁惹谁了?

  众所周知,男人的胡须是其第二性征的表现,不属于敏感部位,不需要掩盖与遮挡,更无关风化与恶俗。从古至今,胡子向来被认为是男性阳刚之美的体现,留下了许多关于胡子的美好传说。无论是武圣关羽还是文人鲁迅,亦或是伟人马克思、革命家李大钊等,都有胡子。可见,“胡须”是没有“罪过”的,只要干净卫生、不邋遢,只要人家老婆看着舒服,只要他兢兢业业地工作,留不留胡须干卿何事?

  “胡子”之所以成为“问题”,并屡屡出现在有关部门的管理文件之中,除了那些居庙堂之高的领导们想当然外,关键还是传统的“以貌取人”的定式思维在作祟。在某些人的意念中,“坏人”或者“恶人”才有满脸的胡须,凶神恶煞,而“好人”与“善人”往往都是眉清目秀的小白脸。这种“对号入座”在以前的影视作品中表现尤其明显,以致某些关键人物一登台亮相,便能让人看出好坏忠奸。而事实上,好人坏人是没有任何“标签”的,特别是在当今社会。

  退一步说,即便这样的规定付诸实施,如何操作也是一个问题。“的哥”们的胡子每时每刻都在生长,多长为长,多短为短,也没一个具体的标准,最好是时时保持光板无毛为好。如果是这样的话,可就苦了那些长有络腮胡子的“的哥”了,得随时准备地把剃须刀,每接一趟活就刮一次。如果不小心让胡子“冒”了出来,扣分还是小事,掉饭碗可就是大事了!

  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管理需要细节,但这些“细节”应多一些人文关怀,少一些琐碎絮叨。仅仅要求“的哥”“的姐”在穿衣戴帽等“身外之物”上如何如何,旁人也不会说三道四,但如果无视道德、人伦、风俗、习惯,强行把胡须、牙齿、嘴巴这样的“身内之物”也纳入细节管理来横加“干涉”,凸现的只能是某些单位和部门文明素质教育不够和某些领导对人性化理解的浅薄,引来的必定是一片骂声。拜托有关管理者,别再在“胡子”上面做文章了,这种与生俱来的东西,不会招谁,更不会惹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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