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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四重锤”整治公路“三乱”有成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12:16 人民网

  人民网石家庄8月24日记者李增辉报道:经过一年多的重锤出击,河北省张家口市公路执法状况发生了明显好转,公路三乱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2005年交警罚款金额仅占上年度的42.5%,50多责任人被处理,被河北省政府纠风办摘掉的“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的牌子,经国务院纠分办批准今年3月又挂上了。过往司机交口称赞道:“张家口公路是一个越擦越亮的窗口。”

  张家口市西北与山西、内蒙相接,东南与北京、天津相连,110、109、112、207国道,京张、宣大、丹拉及正在建设中的张石、京化、张承高速公路,纵横其境内。2004年底,由于个别执法人员素质不高,加之管理体制不够完善,发生了多起公路三乱问题,被河北省政府纠风办摘掉了“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的牌子。

  荣誉牌被摘掉震惊了张家口市。张家口市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和治理公路三乱领导小组会议,对公路“三乱”的发生原因及特点进行了认真地剖析,有针对性地采取了治乱“四重锤”。

  第一锤:在涉路涉车执法过程中,针对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问题,实行《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记分办法》。对在执法过程中有着装不整、证件不齐、态度粗暴以及单人查车、双向查车、逢车必查、不按程序纠章等问题者,按规定扣分,累计达到处理规定的,给以调离执法岗位、扣发奖金、待岗培训或取消评先、升级、提职资格等处理。

  第二锤:针对重罚款轻纠章问题,明确五不准。外省市车辆以纠章为主,除严重违章外,一律不准处罚;正常行驶车辆,一律不准拦车检查;运输菜蛋肉奶的车辆,不拦不扣不罚;超载超限车辆,由治超站作治超处理,不准罚款放行;可罚可不罚的,以纠章和批评教育为主。至此,重罚轻纠状况有了明显好转。以交警为例,2004年处罚金额为4000余万元,2005年下降到1700余万元,约占上年度的42.5%。

  第三锤:针对顶风违纪问题,立案查处从严处理。加大了明查暗访力度,同时,还通过在省与省、市与市、县与县相邻处设立监督举报牌,向过往司机、路边经营点发放“公路三乱监督表”、聘请特邀监督员等形式,拓宽监督渠道。2005年,全市因涉及公路三乱被处理的人员达50余人,并追究了相关领导的责任。

  第四锤:针对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懈怠问题,实施了《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考核办法》,不及格的各县区将被摘牌,并取消纠风工作评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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