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策划,算什么价值?!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14:55 新民晚报 |
陈克艰 报载市场上不断有新鲜的“古怪”出现,娱乐行业公开招聘“女舞师”(上海“百乐门”),饮食业开出“监狱茶坊”(苏州)和“马桶餐厅”(深圳),等等不一而足。以上情况还须分一分:女舞师即职业舞女,过去旧社会也有,既然“古”已有之,故不见怎么“怪”。而茶馆包房装潢得像牢房,让客官既品茗甘茶香,又尝铁窗风味;饭店里坐具似马桶,餐 具像厕缸,食客居然大开胃口,这种事情从“古”未有,故可谓之“怪”。但我觉得尤可怪者,是有论者竟谓这些“古怪”是在向“主流价值观”挑战,换言之,这些“古怪”本身也是“价值”了。然而,它们算什么“价值”呢?请以“监狱茶坊”为例。 心理学家说人人都有潜在的犯罪心理,“监狱茶坊”的设计想必是瞄准了这一“人性的弱点”。曾听一位做律师的朋友讲他经手的一桩离婚案,女方诉男方,每有床笫之事,他不好好做,偏要把女的双手扎起,自己退到门外,再冲进来,做强奸状。“监狱茶坊”在每间“铁笼子”包房门前挂的牌子是“强奸罪”、“嫖娼罪”之类,而不是“渣滓洞”、“白公馆”等等,说明经营者要去满足的,正是那种“非不欲也、是不敢也”,故只想在模拟中寻求刺激的心理需要,而不是“为了人类解放、愿把牢底坐穿”的革命豪情。我不敢说这种可能人皆有之的心理是“变态”,是“低级”,是“腐朽”,是“落后”,现在多元化时代,此类标签实宜少贴;但我敢说,这种只可称为“心理”的东西,实在当不起“价值”的雅号,它们当然也不可能对任何真正的价值构成什么“挑战”。 当然,搞出“监狱茶坊”、“马桶餐厅”这些花头,还是有“价值观”指导的,那就是追求利润,挣钱;从商业角度说,追求利润本来没有错,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马桶之类毕竟品味低下,所以“下三滥”的创意策划入不了什么流,更谈不上什么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