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助者需签承诺回报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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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15:00 大众网-农村大众 |
时下,越来越多的爱心人士开始向贫困大学生伸出援手。湖南双峰县一位企业家发起的“爱心传递”活动却颇为独特,他要求被捐助的寒门学子必须与他签定合同,且日后要用自己的部分收入回报社会。 目前已有数十名寒门学子与活动组签定了合同。 按合同规定,受资助学子所有深造费用将由“爱心传递”项目组提供。而受助人则需承诺,从参加工作开始,当月收入达一千元人民币时,每月必须拿出百分之十的收入资助其他寒门学子,其收入越高比例则越高,直到总费用达到或超过“爱心传递”项目为他本人提供的援助金额总数为止。如果其总资产超过五百万,则必须无条件拿出百分之十来用于慈善事业。 据项目负责人阳雄绪介绍,此项活动主要是想培养受助人的社会责任感,同时还可以广泛吸纳资金,使更多需要救助者获得资助。(傅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