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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肥不轻松“甩脂机”虚假宣传涉嫌欺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17:30 生活报

  本报记者 张磊

  本报讯宣传上号称“快乐健身、轻松减肥”,可哈市众多消费者使用后不仅没有减肥,身体反倒出现诸多不适症状。23日,哈市消费者协会经调查认定,两个“甩脂机”产品在营销中有虚假宣传行为,涉嫌欺诈。并提醒广大消费者增强科学消费意识,不要盲目跟风消费,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据了解,今年5月份前后,哈尔滨市场上掀起了一股“疯狂甩脂塑身机”热,按照商家的宣传,这种号称能“快乐健身、轻松减肥”的机器,消费者只要每天站在上边抖动20分钟,就能达到减肥瘦身的目的。于是,价格在2000~3000元、品质不一的“疯狂甩脂塑身机”开始热销,随之而来的就是消费者对此类产品的质疑和投诉。2006年5月,消费者国先生依据电视广告,在哈尔滨秋林商厦“丽氏名晶减肥总汇”为儿子购买了一台浙江省永康市博为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博丽康疯狂甩脂机”,用了两个多月后,孩子的体重没有发生任何变化,而且还感觉到头部出现眩晕的现象。国先生为此多次向“丽氏名晶减肥总汇”投诉,均被“丽氏”以“只负责经销,要投诉找厂家”为由予以拒绝。2006年5月,消费者李女士在“佳木斯科海健身器材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台“百荣·速美疯狂塑身机”,一家三口每天按照产品说明书轮流使用,到了8月份,三个人的体重都没有减轻,而且李女士的腹部,其先生的腿部都出现不适的感觉。李女士认为产品的效果根本达不到产品简介里“减肥瘦身”的功效,因而提出退货的要求。

  21日,针对以上两例投诉,哈市消协召开了消费投诉调查、调解会议。哈市消协在查阅了两家“疯狂甩脂机”的用户指南后发现产品的宣传用语基本相似,而且赫然标注“产品功效”栏,并说明“疯狂甩脂机”有“减肥瘦身、加强血液循环促进新陈代谢、调节神经系统,促进胃肠蠕动、改善体质提高免疫力等五大功效。《广告法》规定,医疗器械宣传都不允许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而连医疗器械都不是的“疯狂甩脂机”竟漫无边际地宣传产品的所谓功效,这严重违背了《广告法》和《消保法》的相关规定,基于此,哈市消协认定以上两种产品在营销中有虚假宣传行为,应该立刻予以改正,并给予消费者应有的赔偿。同时,根据相关规定,这两个品牌的“疯狂甩脂机”还涉嫌欺诈,哈市消协已经提请有关部门给予相应处罚,以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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