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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毕业生未还助学贷款被起诉 还贷后银行撤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19:37 新华网

  新华网杭州8月24日电(记者朱立毅)浙江大学四名毕业生因为没有按期偿还助学贷款,被银行告上了法庭。在法院受理并向社会公布之后,其中一人还清了贷款,另外三人也已和银行取得联系,准备还款。银行因此于24日撤诉。

  将这四名学生告上法院的中国银行杭海路支行在此前递交的起诉书中称:浙大毕业生吴某因家庭经济困难,毕业前夕无法偿还欠学校的款项,面临着拿不到毕业证书的问题。

2001年12月,吴某在没有任何担保的情况下,与银行签订了低息的助学借款合同。

  次日,银行向吴某发放了4800元贷款,双方约定于2004年12月前偿还贷款本息。但在贷款到期后,吴某一直没有偿还贷款本息。由于吴某逾期没有还款的时间较长,银行于今年8月将吴某告上法庭,要求他归还贷款本金4800元和利息800余元。

  同时被这家银行告上法庭的还有浙大毕业生薛某、郑某和陈某,他们所欠的贷款在4800元到5000元不等。据银行提供的材料,郑某和陈某于1997年考入当时的浙江农业大学,吴某和薛某于1998年考入同校。次年,浙江农业大学与原浙江大学等校合并,成立新的浙江大学。在用贷款付清了学校的欠款之后,他们顺利拿到了浙江大学的毕业证书。

  但是这四名毕业生除吴某之外,其他三人还有2000元至3200元的贷款没有归还。他们毕业之后更改了当时留下的联系方式,四人在银行起诉时已是杳无音讯。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8月15日受理这一案件后便开始设法查找这四人的下落,法官说,这四人都接受过高等教育,毕业也已有三四年的时间,欠款数额不大,现在应该有偿还欠款的能力,希望他们看到相关报道后能及时与法院或银行取得联系,主动还款。

  不久,浙江大学和有关部门看到媒体的这则报道后,与四名毕业生取得了联系,督促他们尽快还款;同时,校方也和银行方面进行了沟通,表示愿意与银行方面一起努力,尽快使四人还款。

  目前,四人中已经有一人还清了贷款,另外三人也已经和银行取得了联系,准备还款,因此原告银行方面于24日撤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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