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评论:“造假一条龙”背后的公权合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20:00 光明网
陆志坚

  中国建设银行湖北省枣阳支行2000年6月至2003年1月,与当地政府、法院联手造假,将1800多万元国有资产作为不良资产违规剥离给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办事处又将包括这1800多万元在内的3175万元不良债权打包出售给个人,售价仅60万元,并且处处为买方追债提供方便。(8月21日新华网)

  因企业贷款无法收回,银行便“炮制”假帐予以剥离丢“包袱”,而当地政府、法

院竟“联手合作”、“齐心协力”帮助造假,致使巨额国有资产白白流失。显见,在这起国有资产流失案中,政府、法院不但没有起到“防护墙”的作用,反而同流合污将国有资产变公为私。

  按照财政部有关呆账认定条件,银行呆账剥离必须是贷款企业已无偿贷能力,不会再有正常的经营活动。可事实上,在这29家“呆帐”企业中还有不少在正常生产经营。而且,当债权转让给个人后,债务很快便被追回折合现金1176万元,为其购买价的19.6倍。

  尤其不可思议的是,购买这批不良资产的人却是时任建行襄樊市火车站支行的一位副行长。尽管报道中没有细说这位副行长与枣阳方面有何“猫腻”,但政府、法院能共同参与造假,足以说明了其中藕断丝连的瓜缠非同一般。

  当然,时下相关责任人已被逮捕,真相即将大白于天下,无须饶舌。在此,要说的是当政府、法院、银行等公权部门一起踏进了污水泥里,其滋生出的旋转能量便十分巨大和可怕。政府以公共诚信作道具,法院以法律为庇护,银行自然有恃无恐、毫无顾忌。只是如此合污,公权的品质必遭到恶意的践踏。

  美国宪政学者麦迪逊曾这样说过,纯粹的“善”只能是“天使”之为,人类做不到。政治家们在设计任何制度和确定法律的制约和控制时,应当把每个人都视为无赖,即在人的全部行动中,除了谋求一己私利之外,别无其它目的。麦迪逊的观点就是国际上著名的“普遍无赖原则”。

  其实,对个人如此,对一级政府同样如此。当公权一旦掺杂了私利,便会在运行中出现偏差,甚至干出种种匪夷所思的事来。因而,“惟有建立严密的理性制度,行政组织才能实现其组织目的,实现高效运转”。这是被誉为“组织理论之父”的韦伯的忠告。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