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不找到"背户" 非实名车辆将无法办理过户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23:02 新华网 |
新华网北京8月24日电(记者孙蕾)针对北京市交管局日前发出的非实名车辆将被撤销登记的公告,北京市交管局车管所有关负责人24日表示,未使用实名办理登记的车主,需自行寻找那些当初出租身份证的“背户”进行过户手续,如果找不到将无法办理。 据了解,北京市交管局8月22日发出公告,凡租用、借用他人身份证明办理机动车登记的车辆所有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与车辆登记所有人联系,并到北京市公安局公 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办理转移登记。逾期不办理的,经查证属租用、借用他人身份证明办理机动车登记的,将撤销机动车登记。而按规定,办理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手续必须持有本人及车辆现所有人的身份证明。由于2005年以前,外地户口不能办理北京市机动车牌照,所以很多外地购车人都使用了临时租借来的身份证进行了购车登记,而身份证的所有者都是购车人素不相识的专职“背户”。时隔多年,办理机动车转移手续时如何找到这些“背户”成了很多车主面临的难题。 对此,北京市交管局车管所法制科副科长沈宇辉表示,此举是为了打击故意以营利为目的从事“背车”活动,或恶意使用他人身份证逃避责任的行为。购车者必须自行找到这些当初出租身份证的“背户”,并持其身份证办理过户手续,否则将无法办理。 北京市交管局车管所副所长洪宝宽表示,此次公告的主要对象是故意使用他人身份证办理汽车登记的车辆所有人,防止再发生机动车逃逸事故或重大刑事案件时找不到肇事者本人。所以并不是到了3个月期限以后,所有车辆所有者姓名与登记姓名不一致的车辆都会被一刀切地撤销登记。3个月过后,北京市交管部门将联合相关执法力量对从事经营的“背车”者进行调查,核实确凿后,发现的这部分车辆将被撤销登记直至注销档案。 在此期间,办理机动车过户应持相关手续到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办理,详细情况可登录北京交管局官方网站www.bjjtgl.gov.cn查询,或电话咨询北京市交管局车管所。(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