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亿元凭证式国债9月1日发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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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5日02:29 沈阳网-沈阳日报 |
据新华社北京8月24日电(记者江国成)财政部24日宣布: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06年凭证式(四期)国债400亿元人民币,其中3年期280亿元,票面年利率3.39%;5年期120亿元,票面年利率3.81%。 据财政部介绍,本期国债发行期为2006年9月1日至2006年9月30日。各承销机构在规定的额度内发售本期国债。本期国债从购买之日开始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 逾期兑付不加计利息。本期国债为记名国债,以填制“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的方式按面值发行,可以挂失,可以质押贷款,但不能更名,不能流通转让。个人购买凭证式国债实行实名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