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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热议:开矿,别伤害百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5日02:54 大江网-江西日报

  8月24日,《新法制报》报道了广丰县排山镇黄狮村因煤矿开采导致一些村庄地陷墙裂的情况。煤矿老板称地陷墙裂与他们无关。地陷了,墙裂了,村民们有的“背井离乡”了。这一切到底与煤矿有无关系?笔者想,不管什么原因导致出现这样的情况,有关部门都应该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此进行科学的鉴定,即使不是因煤矿开采而引发的地质改变,也可以采取相应的预防补救措施,最终还村民一个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

  矿产开发导致附近地质地貌改变,给百姓生产生活造成危害的事,屡有所闻。问题在于,取得合法正规手续、“经过有关部门设计和批准”的矿山在开采过程中却导致房倒墙裂、田地塌陷等,令人匪夷所思。出现这种情况,究竟是有关部门当初设计有误,还是开发者后来没按设计开采所致,监管部门平时是否经常督促检查?在百姓权益遭遇侵犯时,有关部门是否认真对待?

  就说黄狮所在的广丰县,本不是什么煤炭主产区,现有的一些煤矿规模也不大。但给附近百姓造成危害的,并非黄狮村才有。该县东阳乡竹岩村也有一座开采了若干年的煤矿,当地村民反映此矿的开采造成部分耕地藏不住水了,还有挖掘方向朝当地村庄挺进的可能。假如当地村民反映的情况属实,黄狮村今日的情景明天就可能会在竹岩村重演。

  另外,保护耕地的法律法规十分明确,可在执行过程中还有不到位的。比如一些小煤矿等选址在良田上,今天挖,明天弃,留下疮痍满目的耕地无法复垦,真是令人心痛。

  发展经济的前提是不能违法,同样也不能侵害百姓的利益。伤天害理的事不能做,伤天害理的钱千万别再赚。

  何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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