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北京车辆登记非实名禁止上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5日04:54 大河网-河南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8月24日电北京市交管局23日在其对外网站上正式发出公告,凡租用、借用他人身份证明办理机动车登记的车辆所有人,3个月内必须办理转移登记。逾期不办理的,撤销机动车登记,即视为无号牌行驶。

  北京车管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对那些逾期不办理过户手续的,经查证属租用、借用他人身份证明办理机动车登记的,交管部门将依据规定,撤销机动车登记。撤销机动车登

记的法律后果就是没有了上路行驶的权利。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