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车辆登记非实名禁止上路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5日04:54 大河网-河南日报 |
据新华社北京8月24日电北京市交管局23日在其对外网站上正式发出公告,凡租用、借用他人身份证明办理机动车登记的车辆所有人,3个月内必须办理转移登记。逾期不办理的,撤销机动车登记,即视为无号牌行驶。 北京车管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对那些逾期不办理过户手续的,经查证属租用、借用他人身份证明办理机动车登记的,交管部门将依据规定,撤销机动车登记。撤销机动车登 记的法律后果就是没有了上路行驶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