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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伤一村民后驾车逃逸 网络歌手王启文赔礼赔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5日07:29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特约记者 荆生 通讯员 姚志瑞)在法官主持下,王启文和原告达成调解协议,王启文当庭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3万元。昨从京山县法院获悉,王启文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由此结束。

  作为一名网络歌手,王启文因演唱《老鼠爱大米》而出名。2005年7月25日,王启文应邀参加京山县一场文艺晚会,并演唱了他原唱的《老鼠爱大米》。26日,他开车与妻子一

起返回武汉。当车行至绿林镇天门观村路段时,与村民殷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造成车辆损坏,殷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肇事后,王启文驾车逃逸,殷某爬到村民家,打电话让家里人拦截。10分钟左右,肇事逃逸车辆被拦住,随后赶到的民警将王启文带回讯问。

  王启文对民警说,撞人后他“糊涂了”,加上“心存侥幸”,才肇事逃逸。公安机关认定王启文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并对王启文作出了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此后,王启文支付了殷某部分医疗费用。由于双方分歧较大,未达成赔偿协议,殷某遂于今年4月28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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