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他非要借钱给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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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5日08:33 南京晨报 |
晨报法援热线86852801报道 近日,当王明手持欠条把石小香告上南京市溧水县法院的时候,石小香一脸无辜:“这些钱明明是你硬要借给我的,我为什么要还你?” 王明回忆说,2005年3月2日石小香向他借了35000元,并且还出具了一张借条。“后来我多次找上门要她还钱,她都不理不睬。”王明说。 石小香的一番辩解让庭上所有人都瞠目结舌。石称,这些钱并不是她主动借的,而是王明三番五次找上门,硬要把钱借给她,经不住对方纠缠,石小香不得不应承下来。石说,之后她才明白,这些钱是王明放高利贷用的,而且还说利息要比银行里面高得多,钱来得也快。“他让我还这些钱完全不符合事实。”石小香说,这些钱她是一分也没花,是在赌博的时候,王明叫她放高利贷的钱,许多在场的朋友都知道这个事情。当时王明让石小香写张借条,石觉得反正都是家门口的人,对方也不会害她。“我完全是被骗的。”石连喊冤枉。 法院审理后认为,合法的民商事行为应受到法律保护,石小香拖欠借款显属不妥,理应及时归还。判决石小香归还王明借款35000元。(文中人物为化名) 作者:朱道海 姚君祥/来源:南京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