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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搭便车也会违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5日08:59 国际在线

  作者:普嘉

  随着油价上涨,有车族养车压力渐大,一种邀集多人同乘一辆私家车上下班的“拼车”现象,日前在江苏南京悄然升温。自发的互利行为,却带来理与法的冲突,引发多方热议。(8月23日《人民日报》)

  恕我孤陋寡闻,我还从来没听说过“搭便车”会违法。如果说一些私家车主,不在相关管理部门登记,没有加入出租车行业,贸然专门经营揽客业务,从而逃避了一些税收和行政管理的费用,被指责为违法,这个理由大抵我还能够信服。但现在的收费拼车和传统意义上的“黑车”不同。首先,车主有正当的职业,并不是靠这种揽客运输为生。即使是经常性的上下班结伴而行,车主谋生的手段依然是本行,还很有可能和拼车者是同一个办公室的;其次,拼车出现在同事之间,或是住宿和上班都是相同地点,被“捎脚”的象征性付一点油钱或两包香烟,既解决了上下班的奔波,还增进了同事间的了解和友谊,一举两得。这完全是一种自力互助行为,单单《民法通则》就可以规范,完全不应该公权力介入管理;第三,即使是免费的搭便车,一直被帮助方肯定会有所表示,或是请客吃饭,或是礼尚往来。若老是占别人便宜,损失了车主燃油费,这就太不符合中国人“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感恩民族性了。而现在受助者回报的一点点恩惠,或是支付的直接经济利益,却让车主顶着违法的危险。这样的法如果存在,他的合理性也应当被质疑。

  我们再来听听反对者的声音。南京市客管处相关负责人:“只要是收费的拼车,无论是支付加油费,还是给包香烟,都是违法的,属于客管执法部门打击的对象。拼车现象破坏了城市出租车业的正常秩序,损害了出租车司机的利益,必须严厉打击。我们是这样认定的,但取证会很难。”笔者感叹相关负责人真是牛啊。说话真是直言不讳啊。在现在舆论对垄断痛恨情绪的高涨下,很多公用行业都不敢直说:“某某行为是违法的,因为这损害了我们的利益,必须严厉打击。”这句话道出了行业内部人员的心声——为了我,必须反对你。这样的赤裸裸的直白,很多垄断行业即使心里是这么想的,似乎有所顾忌,表示起来也犹报琵琶半遮面。

  普通司机的担心可以理解:“有车族以前基本上都是出租车消费者,买了私家车后,出租车就失去了有车族及其家人的消费。现在出现拼车现象,无疑又挖走一部分消费者,这是在挤兑我们的饭碗。”一个南京某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所言就显得滑稽了:“不怕一万,只怕万一。拼车隐藏着法律风险,拼车过程如果出现了车祸,该怎么处理?双方各负什么责任?如果遇上一个不良车主或者不良乘客,产生了人身伤害又该怎么处理?”一个律师不用法言法语表达真知灼见,倒是皇帝不急太监急起来。作为一个高级律师,难道真的连人身损害如何归责都不明白吗?我想即使乘坐出租车或家庭出游,也不能完全杜绝车祸或人身损害的,怎么这些车祸和损害到了“搭便车”就无法解决了。侵权纠纷依照民法,不良者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解决。作为一个高级律师,难道真的连人身损害如何归责都不明白吗?

  “搭便车”在国外是很常见的现象,没有人会觉得不妥,怎么一到中国就顾虑起来了呢?笔者认为,管理者要确定车主是否属于商业营运行为,如果不是就不应该被相关行政法规限制。国家不但要让正常的亲友间互助搭车行为畅通无阻,更要鼓励这种行为。多人共乘一辆车比只有一个司机的出行对城市更有利,不但缓解了交通的压力,并且节约了成本,省了燃油,减少了汽车排放尾气的污染。这和中央提出的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可持续发展是一脉相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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