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欲告国家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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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5日09:37 大河网-大河报 |
本报讯据《法制晚报》报道,昨天上午,北京律师王福江表示将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起诉国家林业局拍卖狩猎额度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王福江律师认为,国家林业局委托四川省林业厅进行狩猎额度的拍卖,并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规定允许特殊情形猎捕的情形。此次准备拍卖的包括岩 羊、矮岩羊、盘羊、马鹿等属于国家一级、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的狩猎额度,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王福江说,国家林业局作为主管野生动物保护的行政机关,本来应当尽保护职责。可被告非但不履行保护职责,反而公开拍卖猎杀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所谓的“狩猎额度”。其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应该立刻撤销。Y(廖洪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