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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看看门店墙上贴的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5日10:48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本报讯到房产中介去买卖房子,你能享受什么样的基本服务?从9月1日起,这个问题的答案将全都写在中介门店的墙上。昨天,市房地产业协会发布了《宁波市房地产中介机构基本服务标准》,定于下月开始实行。凡在市三区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所有房地产中介机构,都必须严格对照执行。这也是浙江省内第一份房地产中介机构服务标准。

  这份标准的具体内容包括:房产中介在营业场所内醒目位置悬挂经相关部门认定的

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证书、营业执照、收费标准、服务标准等;从业人员提供服务时必须佩戴相应工作牌,工作牌上如实记录从业单位、姓名、工号、投诉电话等;熟悉房地产中介业务操作流程,为客户提供专业咨询服务,不误导客户,不对客户做超越标准和经营范围的承诺;提倡微笑服务、礼貌待客,不出现言辞生硬和讽刺、挖苦客户现象;充分尊重客户知情权,全面了解委托租、售物业的具体情况,为客户提供真实信息;对成交的房产中介业务,一律签订主管部门备案和统一颁发合同示范文本,并向双方客户详细说明合同条款内容,在双方客户充分理解基础上签约;妥善保管客户双方提供的各种证件、资料,并提供相应收件凭证,经纪人个人不得收取相关费用;中介机构必须参与客户双方物业交割,积极协助客户双方办理房屋使用设施的费用结算和过户手续,完善售后服务等。

  市房协要求各房产中介,必须在每一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这份标准,接受市民监督。如果中介执行该份服务标准不力,将被曝光,同时在今年度的市三区房地产中介企业综合信用考评中,有可能会被降低信用等级。接下来,市建委拟把这份服务标准逐步推广到全市所有的房产中介营业场所。

  据市建委统计,现在,市三区共有在当地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地产中介企业107家,占全市备案房产中介数量的一半。通过市区最大的10家中介公司成交的二手房至少占市区二手房成交量的80%。(记者程旭辉通讯员王人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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