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电老鼠”获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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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5日10:50 南方新闻网 |
15“电老鼠”获刑 中山举行盗窃电力设施犯罪案件宣判大会 本报讯(记者邱锐泉通讯员王静)昨日上午,中山市人民法院举行盗窃电力设施犯罪案件宣判大会,15名“电老鼠”因犯破坏电力设备罪被判两年至三年零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 刑。受审案件中,嫌疑人潘某章和同伙冒充电力维修人员,多次偷盗电线,后被公安人员抓获。 据了解,今年以来,中山市电力设施被盗窃和破坏的情况十分严重,自4月起,每月发生电力设施被盗窃、破坏事件就达300宗以上,给电网的安全运行带来极大危害。为此,中山市法院特举行专项宣判大会,给“电老鼠”以警示。 (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