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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小区车位竞拍遭质疑 业主:无端抬高价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5日10:56 中国新闻网

  2006年3月13日,来自中国社会调查所的调查数据显示,物业管理公司侵占业主权益的情况普遍存在。以北京为例,北京大约有4000个居住小区,其中90%的小区都存在着物业管理公司利用小区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牟取私利的情况。(留资)中新社发 马健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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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8月25日电据《北京娱乐信报》报道,北京大兴区创兴公寓停车位少,最近小区业委会拟订了一份有关停车的草案,小区内18个车位将采取竞拍方式进行划分,一些业主认为这会无端让车位价格升高。

  【草案】小区车位要竞拍

  记者从小区居民手中拿到名为“创兴公寓共用场地汽车存放保管草案”。草案条款中写着“本公寓共用场地划分存车位置18位,首先由享有投票权的业主以一票一位的资格竞标,以超过保管费用为基价,出价高者获得车位,取得一年的专用存放权,并予以公示。条款后还注明:10号、11号位置由车型较小的业(车)主竞标。

  【业主】竞拍会抬高车位价格

  “我和其他几名业主在投票箱内投了反对意见。”小区业主连先生说,他觉得该草案不合理,竞拍的方式必然会抬高停车位的收费价格,居民还得多出钱。另外几位居民则表示,他们搬来小区后一直没有自己的车位,停车非常不方便,“这样的方式也许能让大家得到一个满意的结果。”

  【业委会】会充分听取业主意见

  小区业委会成员张女士表示,小区目前有64位业主,但是小区内只有18个停车位,有不少业主没有停车位,他们向业委会反映,要求重新划分车位,“我们征求许多业主的意见后出台了竞标方式,让业主投票决定草案实施,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我们通过这项草案。”现在该草案还没有开始执行,还将继续听取广大业主的意见。张女士还表示,如果该方案执行后,业委会会出资在小区附近安装上摄像头,让没有争取到车位的业主可以在小区外停车,物业通过摄像头进行照看。

  【物业】只是执行业委会的决定

  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称,业主委员会本来就是业主们的代表,既然业主委员会提出了草案,有意见的业主就可以提出不同的建议。“我们只是按照业委会的意见来执行,但是目前还没有接到业委会的正式授权,所以该草案并没有正式执行,现在停车收费仍然是按照老规定办。”他还表示,如果业委会通过该规定,他们只能照新规定执行管理。

  随后记者咨询了大兴区建委小区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他们正和小区居委会及业主委员会一同调查了解情况,汇总各方意见后将提出相关处理结果。(薛珊 甘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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