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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采伐红树林最高罚5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5日11:02 信息时报

  

擅自采伐红树林最高罚5万元
时报讯 (记者 朱小勇) 擅自移植、采伐、采摘红树林最高将被罚款5万元!《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9月1日起实施,昨日,记者从《条例》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由于缺乏法规保护,省内的红树林面积已经锐减了74%。省林业局有关人士表示,南沙湿地公园已在规划建设中,占地将达到8万多亩。炸鱼、毒鱼行为将禁止在湿地范围内进行。

  广东红树林锐减7成

  据统计,全省现有湿地类型20种,总面积186.4万公顷,超过全省国土面积的10%。全省红树林面积由50年代的4万公顷锐减到现在的1.047万公顷,减少近74%。由于湿地破坏严重,导致城市水面率降低,河流水量减少、淤积严重,沿海风暴海潮灾害频发,水质性缺水问题越来越突出。

  为保护红树林和湿地,《条例》对一系列破坏红树林和湿地的行为作出了处罚规定(如图表),并规定:因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需要占用或者征用重点湿地的,必须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并按照占补平衡的原则,在湿地保护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恢复同等面积和功能的湿地。也就是说,除非因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的需要,并经省人民政府的同意外,其他理由都不得占用或者征用重点湿地。

  禁止在湿地炸鱼毒鱼

  《条例》还列举了一些在湿地范围内禁止的行为,包括:破坏鱼类等水生生物洄游通道,采用炸鱼、毒鱼等灭绝性方式捕捞鱼类及其他水生生物;破坏野生动植物的重要繁殖区、栖息地和原生地;排放污水或者有毒有害物质,投放可能危害水体、水生及湿地生物的化学物品或者倾倒固体废弃物等等。

  针对市民关注的南沙湿地问题,省林业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南沙湿地公园已经得到有效保护,该湿地公园在规划建设之中,占地8万多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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