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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玩忽职守罪 两民警获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5日11:02 信息时报

  “身为警察,目睹歹徒持续行凶伤害群众,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制止!”2004年9月1日,佛山市检察院批准对李某和欧某实施逮捕,并以玩忽职守罪提起公诉。

  顺德区法院审理认为,马岗派出所对接处警的有关规定中第三条写明:“出警民警除经批准允许穿便服外,一律穿警服、携带好手枪、手铐、询问记录等”,两被告在出警前知道要去处理持刀行凶事件,也知道相关规定,但没有带任何武器警械就匆匆出警,主观上

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此外,他们到达现场后,在长达近一个小时的处警过程中,没有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制止行凶者和疏散周围群众,致使处警现场发生一人死亡,两人受伤的严重后果。

  在量刑时,法院考虑到两人犯罪情节轻微,已被开除公职,公安机关也已为死者的家属作了赔偿,于是从轻处罚。去年5月,顺德区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处李某和欧某有期徒刑1年半,缓刑2年和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半。

  宣判后,欧某不服提出上诉。记者昨天获悉,佛山中院已驳回他的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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