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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加装动力上路,非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5日11:22 红网-三湘都市报

  □编者按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9月1日开始实施。本报8月24日全面介绍了《办法》的核心内容,读者反响热烈,不少读者来电询问“新法”相关细节。

  从今日开始,本报与省交警总队联合行动,推出“新法伴我行”专栏,每天推出一个话题,为读者释疑解答。

  此外,为使“新法”深入人心,从即日起,本报将开展十大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评选,请大家拨打本报0731-4326110新闻热线,告诉我们您在生活中遇到的、最不喜欢的、认为最危险的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

  ■记者 颜宇东 实习生 马昱

  本报8月24日讯省交警总队一位权威人士今日明确解答,目前湖南市场上暂时只有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要登记上牌,至于登记上牌的具体时间、收费标准和几时开始按规定处罚,正在确定之中。

  自行车加装动力属非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自行车、三轮车不能加装动力装置。自行加装动力装置上路行驶,按照非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罚,给予50元以下罚款。另外,公安部也作出相应规定,自行加装的动力装置由公安交警部门拆除并予以收缴。

  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经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在《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有明确规定。

  助力车属性有待确定

  国家对属于机动车的车型列出了专门的目录,例如轻便摩托车、摩托车都在机动车之列,而助力车不在这一家族内。其主要原因是助力车的技术含量不符合国家允许生产的机动车标准。

  助力车同时在非机动车行列没有位置。非机动车在时速、重量上有严格技术标准,一般时速在每小时20公里以下、重量在40公斤以下。而助力车在这两项要求上已经超过标准,与轻便摩托车类似。例如,助力车的时速已经达到了每小时50公里。助力车有待有关部门对其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的属性予以界定。

  登记上牌时间、费用在确定中

  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登记上牌目前已经在北京、江苏等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行。

  我省申请非机动车登记的,应当提交车辆来历证明、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所有人身份证明。证明齐全后可以携车一起到县级以上公安交警车管部门办理登记上牌手续。车辆来历证明,是指非机动车销售发票或者旧非机动车交易发票。人民法院调解、裁定或者判决转移的非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仲裁机构仲裁裁决转移的非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仲裁裁决书》和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继承、赠予、中奖和协议抵偿债务的非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继承、赠予、中奖和协议抵偿债务的相关文书和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等等。

  我省非机动车登记上牌的准备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中。登记上牌的费用就是登记证书、牌照的工本费,由省物价部门核定。登记上牌的时间也有待确定。交警部门表示,交警部门将安排较长一段时间让车辆上牌,缓冲期内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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