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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标准”勿成摆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5日12:29 人民网

  人民日报8月23日报道,青海、福建等地已相继调高了最低工资标准,上海、广东等地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也将于9月1日起施行。人们在高兴之余也表示担心,好政策能不能落到实处?

  担心并非多余。据有关部门调查有些地方的企业未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多半职工在节假日加班未享受到国家规定的加班工资。还有一些地方的企业更是在最低标准调高后,把

一些工人的工资调低,要么稍稍高于最低标准,要么就与最低标准持平。

  调高最低工资标准,维护和保障的是低收入人群的权益,体现的是一种社会进步。但如果得不到很好的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再高也只是一种摆设。诚然,有了政策的支持,劳动者可以名正言顺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劳动保障部门更应该严格执法,加强监管,依法进行处罚。如此,好政策才能真正惠及广大劳动者。

  《人民日报》(2006-08-25第01版)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责任编辑:张玉珂)[打印正文][给编辑写信][E-mail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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