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制不再办理提前退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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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5日14:17 海峡网-厦门晚报 |
本报讯(记者 杜世成)以后,国企改制不再办理提前退休。昨天执掌市长专线时,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陈子强说,国企改制的职工安置方案需经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报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后才能执行。 原来的“关闭、破产或者被整体收购的国有企业(指由非国有经济单位收购国有企业),其职工缴费年限满15年,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以办理提前退休”,此项规 定被取消。据悉,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原固定工不参与改制,不解除劳动合同,实行“内部退养”,这部分职工统一按企业分流时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的标准发放。(来源:厦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