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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事业价格调整,幅度尽量降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5日14:17 海峡网-厦门晚报

  本报讯(记者 杜世成)国有城市公用事业企业,如水务、燃气、公交等,要通过加强管理等措施,减少费用,尽量降低价格调整的幅度。昨天执掌市长专线时,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陈子强说。

  他说,水、燃气、公交等,近年来分别已多次调价,国有公用事业企业也应当承担部分社会责任,在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时,也应当考虑市民的承受能力。

  他说,不过,国有城市公用事业企业也是企业,必须考虑成本,近年来,我市水务、燃气、公交所进行的价格调整,都是在国家有关政策指导的要求下进行的,调整幅度进行了周密的成本测算,总的原则是保本微利。

  陈子强说,国有城市公用事业企业经营目标除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外,还兼顾社会效益,“所以,我们要求通过加强管理、控制成本、减少费用等,尽量降低价格调整的幅度。”(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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