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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十月上路查“交强险” 保险公司8月份承保六千多辆机动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5日16:50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本报讯记者王开颖报道:国家强制投保、强制承保的“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开办至今已近两月,汕头市民反应平稳。刚开始部分车主还抱着观望的态度,况且有些车主原来投保的商业“三责险”(即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还没到期,因此投保情况不如预料的那么热烈。但进入8月份,投保车辆明显增多,估计随着10月1日起交警部门可能上路查处没投“交强险”车辆的日期的临近,投保者将会继续增加。据记者了解,汕头平安保险公司7月份共承保“交强险”汽车1492辆、摩托车1306辆,8月份至今这两个数字已

分别上升为2994辆和3327辆。

  平安保险公司近两个月来共接到了6宗“交强险”索赔报案,其中3宗是车辆财产受损,只要有现场报案,责任明确,即使没有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也可以立即理赔,从而方便了投保车主。今年7月19日晚8时多,车主杨某驾驶一辆小客车在中心城区金砂西路金樟立交桥下因超车避让一辆摩托车而与一辆千里马小轿车左前侧发生碰撞,致两车受损,经保险公司派员现场勘查,给予了700元的赔偿。8月1日晚9时左右,潮阳籍车主肖某驾驶一辆国产厢式小货车在谷饶路段碰撞了一辆摩托车,致对方驾驶员面部骨折,进入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肖某虽及时报了案,但他一直没按规定向保险公司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垫付通知书和医院的伤情介绍,因此保险公司也未能垫付8000元的医疗费用。

  业界有关人士认为,“交强险”相比于原来的商业“三责险”,虽然简化了处理程序,更有利于受害人获得及时有效的赔偿,但它也存在着赔付标准较低的不足。比如前面所述的那宗潮阳车祸,对受伤者来说8000元的医疗费用肯定是远远不够的,因为他住院第一天就已花去了3000元;还有另一位车主开车碰撞了一辆奔驰小轿车,造成对方1万多元的损失,而“交强险”对此的最高赔偿限额只有2000元。因此对大多数车主来说,可能还有另外购买商业“三责险”进行补充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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