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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教育乱收费举报电话公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6日00:00 东南早报

  早报讯(记者陈丽萍)对于各级各类学校收费,市教育局再次重申了四个要求,并公布了泉州市教育系统治理教育乱收费举报电话。

  市教育局再次重申:

  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规定的各项收费政策,严格按照物价部门的

收费项目、标准进行收费。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校只允许按“一费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及寄宿学生住宿费,除此之外,不得再统一收取其他费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执行“一费制”收费办法。

  公办普通高中要严格执行择校生“三限”政策,学校招收的择校生比例不得超过招生总数的30%,择校费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限制标准。任何学校不得举办高中毕业生复读班和招收高中毕业生插班复读。

  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要通过学校收费公示牌、校务公开栏、校园网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举报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和广大学生家长的监督。凡学校没有公示的,学生和学生家长可以拒绝缴费,并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举报投诉。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不得招收“借读生”,更不得收取“借读费”;城市学校招收借读生要严格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收取借读费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限制标准。任何学校都不得向学生和学生家长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各种“捐资费”、“赞助费”等。

  举报电话鲤城教育局22376551丰泽教育局22508502洛江教育局22633810惠安教育局8737750387376432泉港教育局87973226晋江教育局8568135585660279石狮教育局8887766188877229南安教育局86367815安溪教育局23236030永春教育局2389193623871761德化教育局23522571泉州市教育局22772013(计财科)22782219(中教科)22782220(初幼教科)22798807(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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