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学费时请对照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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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6日00:00 东南早报 |
早报讯(记者陈丽萍)快开学了,不少家长关注学校的收费标准。昨日,市教育局依据有关文件,公布了今年秋季泉州市中小学(含职教、幼儿园)收费项目、标准。 要提醒家长注意的是:借读费按学年收取;择校费一次性收取;职专、职高学费按学年收取;其他按学期收取;高中课本费为市直学校;高中学费为暂收,待收费听证后,会有所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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