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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库区移民等子女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工作问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6日00:47 重庆晚报

  编者:前不久,中共重庆市委作出了对三峡库区移民、城镇低保人员和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就读中等职业学校进行资助的决定,重庆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资助三峡库区移民、城镇低保人员和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意见》(渝府〔2006〕85号)。从今年9月1日起,我市将对三峡库区移民、城镇低保户人员、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全额资助学费,包干补助生活费、住宿费。日前,重庆市教委、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农业局、重庆市移民局、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公安局等8部门就如何做好资助工作联合下发了通知,并召开了工作会议、作出了相应部署。此项措施的出台,对于贯彻落实市委二届九次全委会精神,提高城乡劳动者素质,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扩大劳动者就业,促进移民安稳致富,加快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也为因家庭经济困难未能进入中职学校学习的人员提供了学习技能的机会,搭建了成才就业的桥梁。

  为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深入地了解资助政策,本报记者专访了重庆市委教育工委书记、重庆市教委主任彭智勇,请他就广大群众关心的一些问题进行解答。

  记者:为什么要开展此项资助工作?

  彭智勇:市委、市政府决定对三峡库区移民、城镇低保人员和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就读中等职业学校进行资助,是一项把党和政府对贫困人口的关怀落到实处的民心工程、扶贫工程和温暖工程。这项措施的出台,其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这是落实市委二届九次全委会精神,加快库区产业发展,提高库区移民和城乡劳动者的就业能力,促进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第二,这是新形势下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移民安稳致富、城乡扶贫助困和扩大就业的有效途径;第三,这是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培养技能型人才的重大举措。今年市政府推出的对三类人员的资助政策,一方面会使有求学愿望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选择就读职业学校,通过系统的职业技能训练获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实现安稳就业;另一方面会使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得到政府资助后坚持完成学业,实现就业。

  记者:资助工作的目标是什么?

  彭智勇:一是帮助受助者解决学习、生活困难,确保其顺利完成学业,获得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二是按户籍管理规定,实现受助者户口从农村向城镇转移;三是受助者就业率达到95%以上。

  记者:资助工作应坚持哪些原则?

  彭智勇:一是统筹协调原则。加强政府对资助工作的领导,充分利用政府的资金和教育资源,统筹协调教育、劳动、财政、农业、移民、扶贫、民政、公安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协作配合,共同做好资助工作。

  二是公开公正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做到资助标准公开,工作过程透明,结果公平公正,使符合条件的三峡库区移民、城镇低保人员和农村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都能得到政府资助。

  三是注重实效原则。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开设适应市场需求的专业,精心设计课程,强化技能训练,加强教学管理和就业指导,提高教学质量,帮助受助者在完成学业后顺利就业。

  记者:哪些人可以获得政府资助?

  彭智勇: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资助三峡库区移民、城镇低保人员和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意见》(渝府〔2006〕85号)的规定,凡具有相当于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超过30周岁(含30岁);身体健康,有基本的学习能力,同时愿意接受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三峡库区移民、城镇低保人员和农村贫困家庭子女都可以获得政府资助。资助对象具体包括以下三类人员:

  (一)三峡库区移民:指在库区内安置和出原区县在市内外迁安置的三峡库区移民。根据资助标准的不同,可分为:⑴城镇贫困移民:具有三峡库区移民身份,同时又属城镇低保人员;⑵农村贫困移民:具有三峡库区移民身份,同时又属农村低保人员、农村特困救助家庭子女或农村建卡贫困户子女;⑶城镇普通移民:仅具有三峡库区移民身份的城镇居民家庭子女;⑷农村普通移民:仅具有三峡库区移民身份的农村居民家庭子女;

  (二)城镇低保人员:指由区县(自治县、市)民政局审定发证的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居民家庭子女。

  (三)农村贫困家庭子女:指纳入市扶贫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的建卡贫困家庭子女及由区县(自治县、市)民政局发证确认的农村特困救助家庭或农村低保家庭子女。

  符合上述三个条件之一的人员,无论是2006年秋季进入中等职业学校的新生,还是2006年9月1日以前入学目前仍在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的在校学生都可以提出资助申请,按规定的程序审核审定后获得政府资助。

  记者:资助的标准是多少?

  彭智勇:资助对象经身份确认后,按以下标准给予资助:

  (一)学费实行全额资助,即接受政府资助的对象不交纳学费

  具体办法是:学费资助标准依据物价部门核定的各校学费标准,每人每学年低于2500元的按实际标准核算,由学校减免20%,其余由政府资助;每人每学年高于2500元的,由政府资助2000元,其余部分由学校全免。

  (二)生活费、住宿费实行包干补助

  接受资助的对象不论选择哪个地区或哪所中职学校,属城市贫困移民、农村贫困移民、农村贫困家庭子女的每人每学年资助生活费、住宿费2000元;属城镇低保人员的每人每学年资助生活费、住宿费1000元;城镇普通移民和农村普通移民不补助生活费、住宿费。

  包干补助的生活费、住宿费中用于抵扣受助者在校期间住宿费部分,最高抵扣金额不得超过每人每学年400元。若学校未按规定提供住宿条件的,学校不得抵扣住宿费,应将补助的生活费、住宿费全部按月按时补助给学生。

  同时具备两种或两种以上身份的申请者,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能申请一项资助,不得重复享受政府资助。

  记者:怎样提出申请资助?

  彭智勇:符合资助条件的三峡库区移民、城镇低保人员和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在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学籍后,在就读学校老师的指导下如实填写“享受政府资助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申请表”,并向学校出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复印件,同时,还需按申请者类别提供以下有效证明、证件:

  (一)三峡库区移民

  属城市贫困移民的,需提供区县(自治县、市)移民管理部门出具的“移民身份证明”和有效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属农村贫困移民的,需提供区县(自治县、市)移民管理部门出具的“移民身份证明”和区县(自治县、市)扶贫办出具的“建卡贫困户子女证明”或有效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农村特困户救助证”。

  属城市或农村普通移民的,需提供区县(自治县、市)移民管理部门出具的“移民身份证明”。

  (二)城镇低保人员

  城镇低保人员需提供有效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三)农村贫困家庭子女

  农村贫困家庭子女需提供区县(自治县、市)扶贫办出具的“建卡贫困户子女证明”,或提供有效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农村特困户救助证”。

  申请者不能按要求提供证明、证件材料的,申请无效,学校不得汇总上报。

  三峡库区移民、城镇低保人员和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办理相关证明材料的具体办法按市移民局、市民政局和市扶贫办的有关文件执行。

  记者:申请者应该在什么时间提出申请?

  彭智勇: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应该在每年的10月15日前,向所在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在受理资助申请期间,尚未入学的三峡库区移民、城镇低保人员和农村贫困家庭子女持有效证明、证件材料到学校报到入学时,由学校免收政府将资助的学费;今年已经入学并交清学费的,待政府资助经费拨付到学校后,由学校及时足额退还给受助者。

  记者:春季入学的学生应在什么时候提出申请?

  彭智勇:2006年及以前春季入学,目前仍是中等职业学校的在校学生,提出资助申请的截止时间也是10月15日。

  2007年以后春季入学新生中的三峡库区移民、城镇低保人员和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应在入学时就向学校递交资助申请和有关证明、证件材料,但资助申请的审核、审批安排在当年秋季,与秋季入学的学生提出的资助申请一并受理,这类学生从春季入学到受理资助申请期间,可暂不交学费和住宿费,所需学费、生活费、住宿费由所在学校垫付。

  记者:对受助者每学年度要进行一次审核,审核的重点是什么?

  彭智勇:市级八部门的文件要求,对申请者和受助者实行每学年度审核一次的办法。不仅要对新入学的申请者进行审核,还要对已经通过审核,享受政府资助的对象进行审核。审核的重点是申请人和受助者的资格,主要看接受资助者是否有中途退学或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情况。入学时符合申请条件,享受了政府资助的学生,如果入学后发生中途退学、或因家庭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学校要及时按审批程序上报,并停发其资助经费;对入学时不符合申请条件,入学后因家庭情况变化符合申请条件的在校生,也可在下一学年度审核时按程序申请审核上报审批。

  记者:承担资助工作的中职学校应具备哪些条件?

  彭智勇:承担受助者培养任务的学校须同时具备以下4个条件:

  (一)经市教委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的具有中等职业学历教育资质的学校,或经市教委批准举办中等职业教育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二)专业设置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劳动力市场需求。

  (三)具有良好的校企合作关系,能够实行“订单”培养,

  让受助者在校学习后到企业顶岗实习。

  (四)良好的就业服务网络,广泛的就业渠道,毕业生就业率在90%以上,能帮助受助者就业。

  符合上述4个条件的公、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均可承担资助工作。

  记者:哪些学校可以接受资助者入学?

  彭智勇: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资助三峡库区移民、城镇低保人员和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意见》(渝府发〔2006〕85号)的要求,凡具有中等职业学历教育资质的学校,不论公办、民办都可以承担资助三峡库区移民、城镇低保人员和农村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中职教育的任务。具体包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职业教育中心、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和举办中等职业教育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由于中等职业学校在办学条件上存在较大差异,市教委、市劳动保障局希望三峡库区移民、城镇低保人员和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尽量选择办学条件好的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目前,我市由教育部命名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有32所,由市人民政府命名的市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有28所,由市教委命名的达标中等职业学校有59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命名的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有12所,市人民政府命名的市级重点技工学校有10所。上述学校的地址可查阅市教委编印的《重庆市2006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指南》。

  为方便资助对象选择中等职业学校,市教委将结合每年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资格审查,在5月中旬通过新闻媒体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网站(www.cqjw.gov.cn)、重庆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站(www.cqzcj.com)向社会公布有资格承担资助工作的学校名单。今年,市教委下发了《关于公布具备开展资助三峡库区移民、城镇低保人员和农村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工作资格的职业院校的通知》(渝教职成〔2006〕20号),公布了2006年有资格承担资助工作的职业院校名单。

  记者:中职学校怎样审核和上报申请资助学生的申请材料?

  彭智勇:中等职业学校在接受本校学生申请后,要组织力量,按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如有疑问,要及时主动与申请者所在区县(自治县、市)相关部门联系,对其身份进行确认,以杜绝弄虚作假。

  学校在审核申请材料后,应及时按城市贫困移民、农村贫困移民、城市普通移民、农村普通移民、城镇低保人员、农村低保人员、农村特困救助家庭子女、农村建卡贫困家庭子女分类汇总,并在校内公示7天。同时将受助者的申请内容录入到“享受政府资助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审批表”中,职业高中(职教中心)、民办中职学校送区县(自治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市教委审定;普通中专、成人中专送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教委审定;技工学校(含民办技工学校)报市劳动保障局审定。

  审定后的名单由市教委分类汇总,其中纸质文档一份由市教委存档,一份交市财政局作划拨资助经费的凭据;电子文档分别送市级有关部门备案。经学校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的材料,学校应长期保管,以备有关部门检查。

  记者:资助经费什么时候拨付?

  彭智勇:资助经费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支付、专款专用。经审核后的资助名单,由市教委于11月5日分类汇总,交由市财政局审核后,于11月30日前,由财政直接划拨给受助者所在的学校,其中学费、住宿费由学校在受助学生应缴纳的费用中扣减,资助的生活费由学校逐月按时按标准发放给学生。

  资助的学费由学校直接抵扣,不再发给受助者本人;包干补助的生活费、住宿费中用于抵扣受助者在校期间住宿费部分,最高抵扣金额不得超过每人每学年400元。若学校未按规定提供住宿条件的,学校不得抵扣住宿费,应将补助的生活费、住宿费全部按月按时补助给学生。

  记者:如何办理报名入学手续?

  彭智勇:符合条件的人员愿意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实行自主择校、免试入学,按有关规定办理学籍注册手续;既可到就近的区县中职招生办报名,也可直接到愿意就读的中职学校报名,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剥夺其选择学校、选择专业的权利。

  记者:接受政府资助的学生在校学习多长时间,有什么要求?

  彭智勇:受助者的学制按中等职业学校现行学制执行。鼓励支持中等职业学校实行灵活的学制,帮助受助者顺利完成学业,尽快实现就业。

  记者:做好资助工作有哪些要求?

  彭智勇:有关部门要加大对资助工作的监管力度,建立防范弄虚作假的工作机制,认真做好监管工作。对在资助工作中弄虚作假,出具虚假证明、证件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要重点加强资金监管,建立资助经费使用的专项检查制度;强化监察、审计部门的职能,加强对资助工作的监督和审计。对虚报冒领资助经费的,应勒令其退回,并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克扣、挪用、挤占资助经费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及当事人的责任。

  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劳动保障部门要严格按照中等职业教育的要求,加强对承担培养任务的中等职业学校的管理,对其教育质量、就业渠道和工作绩效等进行评价考核;要建立受助者档案,对接受资助的人员进行全程的追踪管理;要建立职业学校信用档案,对资助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奖惩。

  为方便人民群众咨询相关事宜,市教委专门设立了咨询电话:63863527;有关资助文件请查询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网站(www.cqjw.gov.cn)、重庆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站(www.cqzcj.com)

  网络编辑: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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