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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严打多种耗能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6日02:10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8月25日讯(记者 甄真)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应该标示而未在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上注明能耗指标,使用伪造节能质量认证标志……记者今天获悉,这些违法行为已被质监部门列入严打“黑名单”。

  省质监局要求各级质监部门,近期要加强对用能产品和节能产品的质量监督,将环保、能耗指标纳入监督检查范围,加强对燃油加油机、水表、电表、燃气表的检查;开展查

处国家明令淘汰产品的执法行动,严打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的违法行为、将淘汰用能设备转让他人使用的违法行为,应该标示而未在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上注明能耗指标的违法行为,以及使用伪造的节能质量认证标志或者冒用节能质量认证标志的违法行为;严格落实“黑名单”制度,将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对违法生产“地条钢”产品的,通报电力管理部门,建议停止供电。情节严重的,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严把市场准入关,对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类新建项目及淘汰类项目,坚持不受理企业申请,不发放生产许可证,凡发现企业存在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坚决查处;对拒不改正或弄虚作假骗取生产许可证的,依法吊销其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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