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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收入榜山东排第八 岛城居民月总收入过千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6日02:20 青岛新闻网

  早报财经专讯昨日有关媒体报道,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一项调查显示,7月,全国各地区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人月总收入为998.53元,其中,北京达1822.26元,居全国第一位,山东省排在第8名。记者从市统计部门获悉,青岛城市居民月总收入和可支配收入均过千元,逼近了浙江省的平均水平。

   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城镇居民人均月总收入排位第三的是浙江省

,为1566元,广东省以1300元左右排第四。此外,人均月收入超过1000元的,还有江苏省、福建省、天津市、山东省。

  市统计局有关人士表示,根据抽样调查,我市7月份城市居民人均月总收入是1366.57元,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1253.3元,同比增长10.9%;消费性支出是868.91元,同比增长14.5%。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记者推算了一下,我市居民人均月总收入和可支配收入超过了全国的平均水平。(记者王磊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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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区人均月人均月总收入(元)可支配收入

  全国998.53915.01北京1822.261612.56上海1809.841625.52浙江1566.261409.07广东1351.301208.83江苏1192.011088.45福建1164.831055.77天津1119.931015.87山东1041.18954.56重庆994.80907.51辽宁915.5183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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