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总局上调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 下月起郑州飞北京多掏3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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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6日03:14 大河网-河南商报 |
本报讯(记者侯莹)由于航油价格持续上涨,9月1日起,机票燃油附加收取标准将调高。 昨日下午,记者从南航河南分公司了解到,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和民航总局发出通知,自2006年9月1日起提高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收取标准。800公里以下航段由每位旅客30元提高到60元,800公里(含800公里)以上航段由每位旅客60元提高到100 元。如郑州到北京航程600公里,乘客比以前要多掏30元。郑州到广州航程1389公里,乘客比以前要多掏40元。已提前购票的旅客不再补收。此外,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继续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按成人普通票价50%计价的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继续实行减半收取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即800公里以内的按每位30元收取,800公里及800公里以上的按每位50元收取。 据悉,随着国际市场油价持续上涨,发改委和民航总局曾在2005年和2006年先后三次上调燃油附加费,分别由800公里以下20元上调至30元、60元,800公里以上40元上调至60元、100元。业内专家也表示,持续上涨的高油价也是航空公司增加成本主要原因。 截至目前,国内上市的航空公司中分别有上航、南航、海航发布了上半年业绩报告。其中除了海航盈利2000多万元之外,南航亏损超过8亿元,上航亏损1.6亿元。各家公司均将亏损原因归结到日益高涨的航油价格。(线索提供李晓萍李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