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学校乱收费行为,省教育厅——公示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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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6日03:30 山西晚报 | ||||
本报8月25日讯(记者程洁)开学在即,为了让学生和家长清楚各项收费标准,明明白白交费,杜绝学校乱收费行为。今日,省教育厅向社会公示了我省各级各类学校收费项目、标准及收费依据。据悉,这次公示的收费项目之全、种类之多在我省尚属首次。 记者注意到,收费“大全”中所涉及的学校包括我省幼儿园、学前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高中、中专、高校、技校等各级各类学校。收费内容包括学费、杂费、住宿费、信 息技术费以及各类考试费、证书费等。在本次公示的收费标准中,幼儿园可以收取管理费、保教费、保健费以及代收伙食费,学前班目前只能收取管理费一项。此外,收费“大全”还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基本杂费、课本费和作业本费规定了最高限额,学校收取时不得突破。对于以往学生和家长反映强烈的借读费、“公参民”学校收费等问题也进行了明确规定。因版面有限,本报今日只刊登从幼儿园到高中的收费标准;中专、技校、高校以及各类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本报随后将择机刊发。学生和家长可登录山西省教育厅网站查阅相关情况。 点击看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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