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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建立城乡教师交流机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6日06:04 光明网-光明日报

  本报郑州8月25日电郑州市26中学青年教师刘廷顺带着全套教案,来到荥阳县桥楼乡中学,开始为期一年的支教工作,在今天郑州市城乡教师交流工作启动仪式上,还有645位教师一起开始在292所学校的交流工作。

  为解决农村基础教育薄弱、城乡教育发展不均衡的问题,郑州市教育局出台了《关于开展城乡教师交流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规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在编在职老师与新进

高校毕业生,均应与郑州市所属的市县农村中小学校进行交流,每年交流人数不低于全体职工的10%;各县(市)、区在本行政区内进行交流。主要采取以下四种形式:城乡学校一对一教师交流;上示范课、指导课或讲座;结对指导;城市学校新进毕业生到农村学校支教一学年。为使城乡教师交流工作扎扎实实开展下去,市教育局专门派出10位校级后备干部到(县)市挂职锻炼,具体负责所在(县)市城乡交流的管理工作。为鼓励教师参加交流,规定参加城乡一对一交流的老师和到农村学校支教的新进毕业生,服务期满一年的,原单位每月为每人发放交通、生活补助费300元;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一年在农村学校任教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申报。其在农村学校的任教情况,将作为参评优秀教师、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等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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