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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严格控制中小学变相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6日06:04 光明网-光明日报

  本报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日前公布规定,要求对各地实行的教育“一费制”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此规定要求各学校严禁采取强制或变相手段收费。

  今年的“一费制”收费政策规定,对于开展双语教学的地区,今年秋季课本价格小学实验区为44元,非实验区为89元;初中实验区为83元,非实验区为131元;春季课本以及未开展双语教学的年级课本价格按照2004年的文件标准执行。

  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杂费中的电影票和体检费从“一费制”项目中剥离出来,改称爱国科普教育费和体检费,其中爱国科普教育每学年不超过3次,具体收费标准由学校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审批,体检费收费标准为每年8元。在新疆开展“学生饮用奶计划”的地区,学校可代收学生饮用奶款,但必须是学生自愿、家长同意,其价格可按学校最低招标价执行,并报当地价格、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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