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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员跳槽或赔49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6日06:06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对于争议激烈的飞行员“转会”问题,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正在酝酿新的管理办法。新的办法或将突破去年五部委规定的210万元“转会费”上限。

  知情人士透露,该办法已经上报民航总局,正在征求相关部委的意见,“最快可能9月底实施”。这份《关于规范民航华东地区飞行人员流动管理的实施办法》(讨论稿)(下称《办法》),主要适用于民航华东地区范围内发生的飞行人员流动以及相关行为。为了遏

制航空公司向跳槽飞行员索赔天价培训费,五部委文件规定了“参照70万~210万元的标准向原单位支付费用”。《办法》对这个条款进行突破,机型不同补偿标准也不同,最低仍以70万为基数,中型机飞行员“转会费”上限210万元,大型机350万元,重型机490万元。

  到目前为止,民航总局还没有对此发表正式意见。知情人士表示,因为与五部委文件有所矛盾,目前还在征求意见。

  2004年至今,中国先后有100余名飞行员提出辞职。

  (《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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